eNet特约评论目前,中国博客数量已经超过2000万。博客作为网民表达思想和感情的平台,逐渐发展成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新趋向。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人利用“色情”亦或“情色”的图文、声音、视频,把好端端的博客异化为成名、谋利的另类工具。
最近媒体报道了有关“北京警方抓获的利用博客传播淫秽物品的第一人”李某利用博客色情的案件。去年7月底,李某在“赛浪网”网站注册了个人博客空间。网站承诺,如果博客的点击浏览率高的话,可以按比例给予博客主人网站获得的广告费提成。从去年8月到今年4月的几个月内,为了提高点击浏览率,李某在互联网上搜索了30余篇色情、淫秽的小说粘贴在自己的博客上,一时间博客点击率突破10万多次。最后的结果是,李某的提成还未拿到手就被警方抓获。李某的教训是深刻的,他被抓的事实告诉我们,博客并非“色情”的天堂,企图通过“色情”扬名博客之路是行不通,如果有人依然我行我素,那么他(她)的下一个住处应该是监狱。
当然,茫茫博海之中,像李某这样敢于直接触犯法律去传播色情的毕竟还为数不大,但打着艺术的旗号、冠以科学的名义,行走在“色情”边缘的博客却大有人在。一段时期以来,网络上出现一批靠着坦胸露股、描写性爱细节而“脱”颖而出、发家致富的博客,她们一个接一个,虽如过眼烟云,但其成名“秘诀”却还在一些人的演绎下而继续创新、继续疯狂,把蓝蓝的博海染成了一道并不亮丽的“黄色”。她(他)们虽然还不能受到法律的惩处,但至少被公众所唾骂。
一些人热衷于在博客里增加“色情”内容或以“色情”为诱耳,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人办博的动机本身就不纯,不是为了表达思想、交流感情,而是为名利所惑,为空虚所困,不惜打擦边球甚至铤而走险干违法违纪之事。二是“色情”内容提升点击率的功效确实比较明显。网络因其匿名性,把现实人从前深藏于心的盎然“性”趣得到了极大的释放,于是有关“色情”的内容往往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更何况有那些靠着“脱”“露”成名的博客起着“示范”作用呢!三是一些网站的推波助澜。一些网站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采取了某些鼓励性措施来激发博客提高点击率,这似乎并不为错,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些网站通常对这些有关“色情”的文章或靠“色情”而成名的博客关爱有加,反复重点推荐,这在某种程度上起了“帮凶”的作用。四是博客管理制度的缺失。该不该实行博客实名制可以探讨,但至少目前博客非实名制的管理制度给了博客肆意传播色情的胆量和勇气,可以预期的是,如果实行的是博客实名制,很多人断然不敢在博客里“性风作浪”了。
希腊智者伊壁鸠鲁把人们通向快乐的欲望分为三类:自然而必要的;自然而不必要的;不自然又不必要的。性的欲望、色的需求是自然而必要的,但却有正常与非正常、合法与非法之分。做人需要追求那些自然而必要的欲望,更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合法、正常地享受自然而必要的欲望。开博客、做网站也一样,追求关注度、点击率是自然而必要的,但需要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去获得,而不必要在迎合人们不健康的需求上动脑筋、做文章,倘若如此,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最近我们欣喜地看到,有关管理部门运用他律与自律的两种手段在加强博客管理,一方面加大打击博客传播色情的力度,另一方面,正在就博客自律公约而广泛征求意见。相信这些措施的实施会有效净化博客世界,给博海无涯“色”作舟的非正常途径画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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