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站曾刊文《三星:手机不能全国联保?保内维修非得等60天》。2007年3月13日,投诉人——浙江的刘先生再次找到我们:“我2月25号第三次送修手机的,前两天才取回了手机,但三星维修工说今后手机就不再保修了,如果出了问题就得付费维修。三包真是这样规定的吗?”
投诉人反馈信原文如下:
2006年2月12日买的三星X648手机,在保修期内送温州三星专卖维修,由于当天修不好,我又急着赶回家过年,所以当时客服人员说可以给我封好,拿到别的三星售后去修。可是拿到湖州三星售后中心,对方第一次说领导不在,不知道能不能修,第二次去他们说已经有外修的记录,手机内部已经拆过,他们不予保修。
我还找过销售商——浙北大厦,销售员帮我出面也未达成一致,最终还是通知我送回温州,也只能送回温州专卖保修。没其他办法也只能送回温州修。谁叫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呢?为什么三星内部的售后服务这么差呢?
我也是做销售的,我们的饮水机坏了的话,只要序列号可以对上,确认是我司产品,售后服务一定及时上门解决。
我从湖州的售后服务中心跑浙北大厦来回几次交涉,花了三天时间。从湖州坐公交过去的几次路费来回都20多元,从湖州到温州又花了上百元。温州市内转公交麻不麻烦?三星你这样的态度对消费者的利益有没有考虑?
初八送回三星专卖维修,本来说了两天内可以修好,可是修了半个月,理由是没有配件,这是理由吗?配件要生产也不用半个月啊,快递也只要两天就解决了?忽悠我们是吧?而且也不给我备用机,我当时送修的时候就有要求备用机,我的保修卡上写的清清楚楚,七天修不好有备用机的。你们店里没备用机是理由吗?搞笑。
半个月修好了,不过三星售后说,我的机器现在过保了(修之前没有,到取机的时候确实是一年了),如果是同一个地方一个月内出现问题,就不保修。但我听3C报告的人说,即使过保了,如果同一个更换的配件在一个月内出现问题,有顺延保修期的法规。为什么你们没有呢?而且我当时就被你们忽悠了半个月。
之后三星还有过回访,我把情况反映了,包括我的损失,他们后来就没有消息来了。希望有更多媒体帮我多曝光他们,让韩国日本货滚出中国!
王博士观点: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因刘先生是在双方承认的保修期内送修手机的,因此,刘先生的手机维修后,三星方面有责任、义务保证刘先生的手机正常使用30天以上。如刘先生的手机在3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三星理应为其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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