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两万三千块买了一台LG光显电视,原本想抢先享受新技术的北京刑女士,没想到却惹了一堆麻烦。
这台LG数码光显电视是邢女士2004年3月购买的。她介绍说,当年买来后开关就坏过一次,但当时在保修期,LG方面给更换了一台,所以也没太在意。
而自去年开始,邢女士发现,这台电视机变得越来越暗,咨询了相关人士,得知是灯泡的问题,需要更换。但由于电视过了保修期,因此换个灯泡需要花掉一千多。
“当初买电视时,他们承诺是灯泡可以用8000个小时。”刑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划算,“我和我老公都是上班族,一天看三个小时的电视都算多的,而且中途我们还有半年时间不在家。”
对此,LG的消费者服务热线向邢女士解释说,即使变暗,但该电视灯泡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这符合灯泡可以使用8000个小时的承诺。对于这种说法,邢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她认为,这个灯泡仍可使用是真,但电视画面已经暗到严重影响到正常观看。
邢女士开始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了LG光显彩电的情况,结果发现此类电视在2005年已经停产。而且对于此款电视的质量投诉颇多,投诉焦点也大多集中在投影灯上。
有媒体报道,上海的赵女士购买的LG数码光显电视使用一年后频频出现没有图像的故障,虽经数次维修,电视仍然不见好转。该报道更引用上海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指出,2006年以来,高端平板电视的投诉已成为新热点:高端平板电视已占所有电视质量投诉的二分之一强,而投诉主要集中在常见的坏点、亮点、色点问题、死机、没声音、图像模糊、液晶屏幕漏光、色彩不均匀等。
据了解,LCD液晶背投和DLP光显背投都需要高素质的投射光源,通常是UHP灯泡,使用期内更换灯泡是难免的。新型背投电视的灯泡使用寿命和灯泡价格,成了使用成本的重要因素。背投电视价格昂贵,灯泡价格也较高。
上海交电家电协会秘书长韩先生此前在接受媒体媒体采访时曾指出,由于背投电视总量不大,条件也不成熟,售后服务至今没有标准和约束,消费者购买时存在一定风险。
邢女士已向LG的消费者服务部分提出了召回产品或是低价更换灯泡的要求,但却遭到了拒绝。对方只同意按正常价格付费更换。
“消费者不应该成为高端技术的实验品。”邢女士认为,“既然产品已经停产,说明这种产品的技术不成熟,把一种不成熟的技术推向市场的后果不应该由消费者来承担,商家有义务召回产品或者低价更换新的灯泡。”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产品召回事件不乏其例,LG作为一家跨国公司,在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严重瑕疵之后,面对为数众多的用户投诉,即便不能马上召回,也理应采取妥善的售后处理措施,殊不知其做法却大谬不然,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消费者知情权和消费权的公然漠视,凸现出其利益至上的利欲熏心,也彰显出其服务意识的淡泊。如果LG对此问题不予以正视,其在中国市场的品牌形象势必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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