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显然是不对的,但是他又确确实实的“造福”到很多人。BT、电驴的分享速度实在太过惊人,而迅雷也在推出资源博客后在著名影视根据地中排上了队。平时在学校无事做的时候也会下载些节目看,随便列举几个地方分析下互联网的传播。
BT种子站,如果是教育网的话,首推web2.0打包中的5Q网,而其他的话,随便一搜索就n多,相信大家都有自己向往的地方。而且种子在发布后交流相当方便,随便一个论坛就能上传分享,经常能看到有影视分享的板块;
电驴跟BT异曲同工,不过突出的是VeryCD在分享上做得不错,所以算得上首选;
使用迅雷下载,迅雷做起资源博客后,本来就是下载利器的迅雷,更占据了优势,看来想离开他也难了;
剩下的主要就是播客类的网站,上传视频无极限,像土豆上,基本上我该找的剧集和动漫都是有的;
流媒体电视,现在虽然在逐步正版化,不过不能排除一些动漫、剧集是“盗”来的。
可以看得出,有多少人享受到了“分享”的实惠,这更是让抑制盗版难上加难……
其实如果可能的话,将盗版中心逐步集中,集中在一些大企业上,而非平坦在无穷长的论坛尾巴上,在控制的时候也会更加容易,另外法律上的规范,才能让网民行为开始规范……不得不赞美苹果公司的所作所为,跟“盗版”“抢”市场,并且收益颇丰,给内容商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面对盗版,内容商在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优势,毕竟花一些钱而摆脱盗版带来的罪恶感,是值得的,这时候,如何定价、如何去营销这种行为,才是关键。毕竟现在没见到周围的谁因为看盗版而羞耻……也感觉不到,我买了正版,我可以自豪。
在销售DVD时,可以通过周边来获得盗版没有的优势,而在“数字节目”的销售中,体现与盗版产品的差异化,也是个关键!可以肯定的是,想销售节目,就应该对顾客进行管理!让他们体会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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