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极有可能取消数字音乐中的反盗版技术“数字版权管理(DRM)”。
近日消息称,国际唱片巨头百代(EMI)已与数家网络音乐销售商举行会谈,如进展顺利,该公司可能会在网上销售未加任何反盗版技术的MP3格式歌曲;用户购买这些曲目后不但可随意复制,而且还能在任何品牌的MP3播放器上播放。
当然这也许是受此前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倡议所影响的反应。此前乔布斯称,希望各大唱片公司取消数字音乐中的“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在打击音乐盗版问题上,DRM技术过去并不见效,或许永远都不会有效。
但是反盗版技术,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而且即使取消数字音乐反盗版技术,恐怕也无法促进数字音乐产业的大踏步发展!
在目前的数字音乐市场上,为了打击数字音乐盗版活动,各大唱片公司采用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使得各在线音乐商店所售曲目只能在特定MP3播放机上播放,但是事实证明,采用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并未对抑制数字音乐盗版活动有明显效果。据称,去年全球基于DRM技术的曲目销量不足20亿首,而以CD形式出售的曲目超过了200亿首,这些CD曲目可随意复制到电脑或音乐播放器之中去。
所以既然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并没有起到预料中的效果,那么唱片公司放弃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也许是个好的选择,这有助于减少在用户在使用各在线音乐商店时的非兼容困扰,促进小型在线音乐商店的兴起,从而从整体上促进整个数字音乐的发展。
但是取消数字音乐反盗版技术,恐怕也仍然有一些困难,如除了百代以外的大唱片公司好象对其取消数字音乐反盗版技术并不赞同,毕竟这是数字音乐产业的重要防线,如果放弃的话,恐怕仍然有些负作用,近日华纳音乐(Warner Music)首席执行官小埃德加?布朗夫曼(Edgar Bronfman Jr)就称,乔布斯的建议“毫无逻辑和价值”。他的公司决心像软件开发商和电影制片公司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那样,运数字版权管理(DRM)手段保护自己的版权。
另外,取消数字音乐反盗版技术也可能加剧盗版活动的猖獗,目前盗版活动对音乐的影响已经很严重了,据悉,2006年全球数字音乐销售额与上年几乎翻了一番,大约达到了20亿美元的规模。虽然占到全球音乐销售总额的10%,但是仍然没有抵消CD音乐销售额减少的数量,所以对取消数字音乐反盗版技术,唱片公司恐怕仍然要三思而行。
所以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存在,取消数字音乐反盗版技术恐怕仍然难以得到大规模推广,而数字音乐产业要想发展,恐怕仍然要在灵活定价,以及积极创新等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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