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在Google与迅雷的手还没有握热的时候、在迅雷还没有把那500万美元点清楚的时候和人们还在猜测审视这桩合作能否带来双方想要的那种结果时,“意外”出现了,那就是与Google收购Youtube时类似,“MPA们”又站出来说话了。
有消息显示,在Google参股迅雷不久,MPA(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美国电影协会)便“主动地提醒”Google:作为全球最受欢迎的搜索引擎,Google有责任督促中方合作伙伴(指迅雷)阻止用户下载盗版电影。
很现实的,美国电影协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说话可谓用心良苦,特别是在其已经在中国打赢了三场版权官司的背景下,对谷歌的“善意提醒”绝对不是无的放矢,毕竟我们的迅雷所提供的一些下载内容“并不干净”,即便其暂时不会被MPA“盯上”,也没有人敢保证日后不会被美国电影协会抓住小辫子送上公堂,而随着谷歌的“意外介入”,相信未来的迅雷想不“从良”都难!
众所周知,国内绝大部分的影音下载内容并不合法,不管是网络上可下载的音乐还是影视节目内容很多都是通过非法渠道提供出来的,这是一个很现实的法律版权问题,虽然经过无数次的打击整治,但是依然可以用“泛滥”来形容现状,特别是当国外的“BT”们都选择“从良”的时候,国内这些内容和下载提供平台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和净化。就拿迅雷来说,截止到2006年的8月31日,其软件的覆盖用户已经超过1.2亿,安装机器数更是高达8000万台,如此一个庞大的基数,如果说迅雷所提供的下载内容都是干净的,恐怕连迅雷自己都会否认,所以对迅雷的“净化”也只不过是早晚的事情,而随着Google的入股只能说会变相的加速了这个净化进程。
就Google看重的迅雷的优势来说,同样是也可称是迅雷的劣势,毕竟如此大的一个覆盖用户群要彻底的走内容正版化并不容易,特别是在国内这个特殊的环境需要之下,迅雷即便在日后想完全的“从良”都难,毕竟很多时候不但是“有心无力”,更有着现实的市场利益的需要,如果要为了Google或者其他什么原因主动地对自己“净化”,则必须要做出一些壮士断腕式的舍弃,而迅雷是否会那么做还有观察。
不管怎么说,“MPA们”的要求都是合理合法的,Google和迅雷没有任何理由说不,特别是迅雷,如果不从实际行动上拿出些能令版权者们满意的举措,恐怕“被动的净化过程”会更难受,在两选之间,希望迅雷走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