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高手代某利用技术手段盗取22亿个虚拟的游戏金币,伙同张某、黄某出售兑现,非法牟利14万元人民币。福田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批捕三人。
2006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代某在网络游戏中发现中国游戏中心系统有漏洞,遂将一个“木马”程序置于该系统目录内,并将该“木马”程序隐藏起来。9月中旬,代某利用放入的“木马”程序进入内部系统,获取了约七八百个游戏玩家的账号和密码,发现可使用游戏系统中的在线转账功能将所盗账号内的虚假金币转到指定的游戏账户内,便想把这些账号内共计22亿个虚拟金币转移走,再兑换成人民币牟利。代某通过上网与张某、黄某聊天,让他们在互联网上销售这批“金币”,卖的钱代某分一半,其余张、黄二人平均分配,张、黄二人应允。随后,张、黄二人上网将这批账号转移到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游戏账号内,并在淘宝网网站发布出售消息,每100万个虚拟金币兑换人民币60至70元套现,共牟利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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