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天每间包房12元,即日起生效。
该版权费由正在筹建中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收取,在该协会未完成社团登记程序之前,暂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收取。该标准出台后,引起多方质疑和反对。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20日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该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昨日,北京、上海、杭州、长春、南京、武汉、郑州、西安等十多家娱乐行业协会均在声明上签字声援广州,共同抵制“12元包房费”。
昨日,记者就卡拉OK版权费收费问题采访了成都部分KTV经营者,多数经营者表示,他们只能静观其变,视市场变化来应对。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会长何涛表示目前还在调查研究中,争取降低收费标准。
四川:争取降低收费标准
对于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做法,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会长何涛认为,既然国家版权局已经规定要缴纳卡拉OK的版权费,那就肯定要遵照执行,不过希望收费的标准能够降低,“虽然规定了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但12元是收费标准的最高上限,公告明示了根据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适当下调。现在我们正就‘12元/包房/天’这一标准是否偏高向业内人士及市民征求意见,结果统计出来后我们将向省版权局等部门反映。”何涛表示将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都办事处的负责人继续协商收费一事,希望四川省的收费标准能够体现出“西部特色”。
成都KTV:暂时不会涨价
“版权使用费”究竟由谁来埋单是消费者和卡拉OK经营者共同关注的焦点。但消费者担心,收取版权费后KTV消费会跟着“水涨船高”,消费者最终将成为为KTV版权收费埋单的“冤大头”。成都某KTV老板这样表示,“目前成都大部分KTV处于一种低价竞争状态,为了竞争,很多经营者已经把价格压到了最低限度。如果再收取12元版权使用费,经营者会考虑让消费者承担部分费用。”好乐迪棕北店的彭先生告诉记者,公司非常重视版权收费一事,“作为经营者,我们当然希望收费最低。在政策还没有落实到成都之前,我们的KTV消费暂时不会涨价,政策落实后我们会再作相应调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KTV老总告诉记者,“版权费会让卡拉OK的冬天来临。”他介绍,因为KTV量贩的盛行,导致大量低端歌厅低价位竞争,“买50块、100块的东西后就可以随便玩,我们还有水电气、工商管理、税、员工工资、房租,都是在微利生存,版权费一月又上万元,5成以上的歌厅会倒在版权费下。”本报记者何佳穗
·音像协会回应·
收费标准适合国情
针对目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卡拉OK收费问题,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就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是强制性收费、中国音像协会收费是否合法等三点作出说明。
是否合法?针对近来有娱乐业者反映卡拉OK收费标准制定不合法、不合理,王化鹏说,国家版权局把音像和音乐作品权利人代表上报的标准进行公告之前,权利人组织和作品使用者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协商。而在公告前的征求意见阶段,也充分听取了使用者或者代表的意见。他认为,目前的收费标准比较适合我国国情。
是否强制?就是否是强制性收费问题,王化鹏说,著作权这个“权”是权利人的,而不是其他人的。如果不接受收费,也可以不用协会管理的曲目,切实尊重权利人的私权。
谁来收取?就中国音像协会收费是否合法问题,王化鹏指出,中国音像协会自8年前就开始筹备音像集体管理并为此成立了筹备委员会,众多权利人公司已经向音像协会授权收取作品使用费。他表示,中国音像协会将尽快向社会公告授权的音像公司和作品名录,但在社团登记程序完成之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收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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