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恶意软件定义”征求稿,详细列出了恶意软件的8种特征,真可谓下了一场及时雨,纷争数月的恶意软件最终有了一个官方的定义。该谁打、谁该打的问题总算有了一个行业认可的解决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恶意软件的定义是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可以说代表了广泛的意见,有别于民间组织和商业机构的一家之言。只有整个互联网行业行动起来,才能真正抵制互联网上的恶意行为。
相比之下反流氓软件联盟提倡的“诉讼”,奇虎倡导的“查杀”,都难以服众。他们都不是具有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一直以来被业界所诟病。在现今社会环境下,这种做法难以结出现实之果,还可能加剧混乱。
以反流氓软件联盟为例,群情激奋地要将恶意软件厂商一一告上法庭,但在中搜案开庭审理中,反流氓软件联盟所出示的证据说服力之差,几乎成为笑料。甚至网上有人怀疑联盟是否想借此事炒作成名,取得市场运作的人气基础,成为该次事件的最终受益者。
而以反恶意软件斗士自居的奇虎公司,由于其出身更让人觉得其背后有着巨大的图谋。当它的360安全卫士被诉为流氓软件后,更是让人怀疑其动机。按照反流氓软件联盟和奇虎的逻辑,只怕最后会落得“人人都被告,人人都去告”的恶性循环,引发空前恐慌与混乱。
滥诉、乱诉、炒作等方法都不是做实事的路数,并不能给网民提供真正的绿色上网环境。惟一成功的或许就是民间人士或商业机构炒作成名,这背离网民和业界的期望。认真看过此次恶意软件定义的人都不难发现,网民深恶痛绝的网上恶意行为都囊括在内,目前也正在征求网民意见。此前一些人质疑某些被诉以“流氓软件”的厂商会操纵定义的制定,看来是多余了。这是一个公开的能接受考验的定义。我们从互联网协会的公告中也看到,协会将组织成员单位签署《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通过监督举报、自查自纠、开发查杀工具等方法,抵制恶意软件的开发和传播。相信这些措施落实下去,能取得反恶意软件的胜利。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反恶意软件一事上搭建起了一个公开、公信、透明的解决机制。记者认为,这个解决机制无论是在解决方法、群众基础还是在务实负责的工作态度上都比反流氓软件联盟和奇虎的办法要好得多。我们愿意看到所有反恶意软件的组织和个人,都放下私心私利,共同在这个解决机制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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