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一定金额的钱,就可以在Google搜索中排名靠前,这是一些公司做广告的新方式。不过开婚纱摄影店的贾先生交了钱后,排名非但没靠前,现在连名字也搜不到了。
贾先生的七彩新娘婚纱摄影店是今年6月份开张的。“8月份的时候,Google网站中国区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小张来找我,和我谈在搜索网站上做广告的事。”贾先生说,当时他也希望通过搜索排名优先的方式宣传店面,因此同意了。
8月30日,贾先生和小张正式签约,他向对方支付了1800元。合同上约定,从9月4日到12月4日,在中国各地的Google网页上键入“婚纱摄影”四个字,都能在搜索结果的前五名中看到贾先生的“七彩新娘婚纱摄影店”。
“我后来自己搜了搜,发现我的婚纱摄影店没有排进前五,我让外地的朋友帮着搜一搜,也没发现。”贾先生告诉记者,合同执行期约定3个月,但到9月底的时候,他的婚纱店的名字彻底从Google上“消失”了。
今天上午,记者打开Google网页(http://www.google.com),键入“婚纱摄影”后,在前100个结果中没找到“七彩新娘婚纱摄影店”。记者联系到Google网站中国区一级代理厦门中资源公司,该公司业务部的负责人李先生对记者表示,按照公司规定,业务员与客户签约后应把合同交给公司统一管理,但他们并未收到小张与贾先生签订的合同。
据李先生介绍,不久前他们收到了贾先生传真过来的合同复印件,经过查看,公司认定这是一份假合同,盖的不是本公司的公章。
李先生说:“小张以前是我们的业务员,辞退后我们联系不到他,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跟客户签订假合同后,还把合同款打入公司账户。”
据李先生介绍,客户交的钱越多,排名就越靠前,而网站每被点击一次,就要从所交款中扣除一部分。“贾先生所交的1800元早已用完,只能充值后再‘上榜’。点击的人多,存入的钱很快就会用完,所以真的合同中不可能规定执行期限。”李先生说。
律师说法
代理公司应返还1800元
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振祖律师认为,既然Google的中国代理公司指出贾先生与小张签订的合同是假的,那么该公司账户内收到的贾先生的1800元钱,构成了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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