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河南新乡的王女士购买了一台29寸乐华彩电。五年后的一天,王女士一家正在观看电视节目时彩电突然着火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彩电被烧出了一个大洞,电视柜也烧坏了,家人赶紧关掉电源总闸,浇水灭火,索性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王女士现在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还心有余悸……
求助信原文如下:
我是河南新乡乐华彩电的用户,前两天,我家的乐华电视突然失火了,我该怎么办?
求助人要求:彻底修复!
王博士观点:
2006年10月18日,我们与王女士取得联系,凭经验,感觉对方是一位性格温和、通情达理的消费者,她问我们,“彩电买回来五年了,现在被烧了,我该找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虽然乐华彩电业务早已被TCL收购,不过目前,乐华仍在受理彩电的维修服务。我们建议王女士可先与乐华客服联系,协商解决此事。此外,我们也希望乐华和TCL方面都能引起高度重视,尽快联系王女士,给其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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