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周小姐花近三千元买的三星D808手机仅用15天其中的一个按键就脱落了,周小姐于购机15天后联系三星维修站,对方告知外观问题不质保,拒绝处理。周小姐向三星800投诉后,再次来到了第二家三星维修站,工作人员表示两天内解决问题。可两天过去了,周小姐并没有等到三星的答复,她致电三星维修站,工作人员声称没配件,只能等!
求助信原文如下:
我于8月30日晚上购买三星D808手机(承诺绝对正品),9月13日ok键自动脱落。我9月19日出差回来,到上海市广元西路43号406维修部修理,维修部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表示不检测也不修,我当时要求工作人员写下来并盖了章,那张维修服务单我至今保存,上面有工作人员写的“外观不检测”及章印。
随后,我向三星800投诉,三星800第二天来电表示应该受理不应拒绝。
9月20日我到上海市吴中路6号三星上海办事处反映情况,办事处一女性工作人员带我到吴中路2号的维修站,对我的手机、发票、身份证拍照,说是检测,并承诺2天内给我解决问题。
这里我想指出两个很荒唐的地方:一、20日我是带手机实物去的,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维修站工作人员都在,手机实物不能检测,对着照片就能检测出来了?三星真能打马虎眼儿,完全可以理解为拖沓维修!而之后的“承诺2天内解决问题”,2天后他们根本没处理,更证实了这一点(详见下段)。二、拍下我的资料后拒绝给我维修单,这也是他们为拖沓维修埋下的伏笔。幸好,我在领略了他们的办事态度后留心了很多,用录音笔把和他们的对话录下来了。
22日,也就是三星承诺解决问题的期限之后,我没有收到过他们的来电。我致电给他们,他们不单没有一句抱歉的话,还冷冷地甩给我一句没有配件。我要求“那告诉我多久之内可以解决总可以吧?”三星表示“不知道,你就等着吧”。
恳请中国3C消费求助社区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三星的态度实在太恶劣了。需要拒修维修单、录音等证据我都会提供,媒体曝光也会竭力配合。谢谢!
求助人要求:讨个说法!
王博士观点: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规定》:
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因周小姐是在购机15天后送修手机的,因此,周小姐的情况并不符合换机条件,只能维修。
如今的问题是:按键脱落到底能不能免费维修?虽然手机业有这样的行规:外观问题不质保!不过,周小姐的手机到底是不是“人为损坏”造成的,三星方面理应认真地为周小姐的手机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确属“人为损坏”,三星也应让用户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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