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5日,苏州的凌同学不小心将半杯水泼到了仅购回4个月的华硕M9V笔记本上。凌同学立马对笔记本进行了急救处理,并于进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月18日找到华硕维修站,工作人员检测后告知问题不大,便收费100元为笔记本烘干,之后就让凌同学取回了笔记本。
谁知,凌同学回去使用片刻后笔记本竟没法开机了,她于次日再送修,华硕维修工却表示主板坏了,如果要修就得交3350元换主板。
求助信原文如下:
我于9月15日下午不小心将水泼到华硕M9V笔记本上,按说明书上做了该做的急救措施.因苏州没有快修中心,于是等到周一即9月18号上午华硕维修中心上班时拿去修,当天拿到检测报告,说没有任何问题,当时也能开机,我见能开机就放心得走了,交了100元检测费。
谁知拿回宿舍,开了机不到20分钟就自动关机了,并且怎么也无法再开机了。于是第二天即9月19号又去该维修中心去维修,等了两三个小时后,该维修人员竟告诉我说是主板坏了,要3350元换一个新主板。
对于我来说这差距太大了,昨天还说没有任何问题的,今天就说主板坏了。他的解释是,我昨天拿过去的是好的,所以并未检测主板,只是进行了烘干处理。今天就坏了,说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我们的常识就是浸了水的机器最有可能坏的就是键盘和主板,而他们熟视无睹,况且他们还收了我100元检测费。那第一天为什么没有帮我检测全面呢?更奇怪的是,该维修人员竟说那天拿过去他看能开机,于是就连续开了五六次,说能这样开五六次应该没问题了。稍有点常识的应该知道进水的机器不能随便乱开机的。我认为很有可能是他们乱开机导致主板坏的。
该维修中心地址:苏州干将东路749号三楼,我的电脑发票税控码33959254891756883797。
求助人要求:希望该维修中心作出合理解释,并为我无偿更换主板!
王博士观点:
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规定》:
第二十八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四)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六)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八)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九)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因凌同学的笔记本已“人为损坏”,因此,不再质保,只能付费维修。
现在的问题是:用户首次送修进液的笔记本时,华硕方面并没有检测出主板故障,也没有做任何的提醒工作。在这件事情上,华硕方面也有一定的责任,理应和用户协商解决此事。
通过凌同学的案例,我们相信对广大的厂商都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在检测消费者的商品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填写维修记录,特别是对待“人为损坏”的在保商品,要做好相关的解释、提醒工作,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及厂商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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