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的张小姐于2006年9月17日在当地国美购买了一部诺基亚7360,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手机买回来就没法充电。更让张小姐恼火的是,要求国美换新时却被告知充电器的问题不能换主机,而且充电器必须返厂检测一个月才能更换。
求助信原文如下:
我于9月17日在荆州国美电器买了一部诺基亚7360,18日充电时发现完全充不了电,所以19日我就去国美找个说法,结果导购员说主管销售的人员不在,叫我第二天再去。我觉得非常不爽,要知道我是请假,然后坐了近一个小时的车才到的,他们这种说法我完全不能接受。不过当时我有急事,也就没有过多纠缠。
20日晚18时40分左右我又去了,这次销售主管在,他翻来覆去地捣弄了半天,终于说是充电器的问题,要拿去武汉维修,至少需要一个月。我就问为了这部手机我来回折腾这么几天造成的损失谁负责,他说没有办法,要我自己承担。
我就纳闷了,我花钱买了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还得我自己承担,这算什么事?而且他说充电器拿去维修,那我买的明明是新产品,等了一个月拿回来的是一个维修过的东西,我心里能舒服吗?而且还要一个月,那这个月我用什么?
要知道偌基亚7360是一电一充,而且后盖很不好卸,国美电器要给我一个万能充电器代替,我感觉不舒服,因为充电的时候要把电板卸下来,那我充电的时候不是完全用不了手机了?
我当时要求退货,国美不接受,说是配件的问题主机不能退货,那我在3天内去换的,充电器总能换个新的吧,他们还是坚持给我一个万能充电器代替,然后把发票、维修表等全部拿走了,给我写了一张收条。现在我手上只有一张收条和一张POS签购单。
求助人要求:要求尽快换新的充电器,还要赔偿我相应的损失!
王博士观点: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规定》:
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四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虽然张小姐的手机在7天内就出现不能充电的问题,但因并非主机出现的故障,因此,张小姐不能要求换新或退货。参考《三包》第十四条,张小姐可要求国美或诺基亚维修点更换新充电器。虽然《三包》并未对更换附件的时间进行限制,但国美及诺基亚理应提高工作效率,尽快为张小姐更换新充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