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报道说摩托罗拉要“召回”一款名为“明”A1200的手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摩托罗拉有关人士立即就否认了媒体所误传的“召回”消息,并发表声明,摩托罗拉没有召回“明”的计划,只是提出,“如果消费者在使用“明”的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到摩托罗拉服务中心寻求支持。”
原来这只是一场误会,媒体和消费者把摩托罗拉的一个对手机“三包”规定的重申,误认为了是“召回”。按照摩托罗拉的说法,是所有摩托罗拉“明”A1200的行货手机,持有正规销售发票,用户可向当地任何一家售后服务网点要求免费更换和安装,售后服务网点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如何,尽管不是“召回”,摩托罗拉的这种做法也是对国家手机“三包”规定的严格和切实的遵守,是一种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这与某些数码产品厂商在碰到大面积的质量问题,与消费者硬到底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国内手机“召回”制度的缺乏,致使消费者看到国外众多因为手机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召回”事件,但是在国内无法享受。消费者和媒体向手机厂商呼吁“召回”,但实际上没有一起。任何一家手机厂商特别是国外手机业巨头是不可能开这个先河的,毕竟没有国家强制性的“召回”制度规定,手机厂商所承担的质量责任要少得多,不会去没事找事情做。在现有国家三包规定之下,摩托罗拉拒绝“召回”,也是法律所许可的。
况且在“明”A1200手机问题上,摩托罗拉更不可能随便就“召回”。“明”A1200手机出现的问题是“侧键出现掉漆现象”。对于“侧键掉漆”这一手机非功能性问题,首先国家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在《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所规定的都是功能性故障,对非功能性故障“只字未提”。唯一与手机材料有关的“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也是出现在功能性故障里。其次,“侧键掉漆”这一现象的确如摩托罗拉有关人士所说,很难界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将手机与钥匙混放等等。在责任的划分上,消费者是很难证明“侧键掉漆”现象的出现责任是在摩托罗拉一方。从法律上、情理上,摩托罗拉完全是可以拒绝对“侧键掉漆”提供三包服务,更不用谈是“召回”了。
因此,摩托罗拉不“召回”,但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包修服务,已经是很大限度地替消费者利益考虑。摩托罗拉的态度值得鼓励,我们不能再多加指责,但是从这个事件来看,我国在手机三包规定上的不足,不仅仅是在“召回”制度的缺乏,还有就是对于手机非功能性质量问题规定的不足。这需要国家在正在修改手机三包规定进程中加以重视,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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