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每间包房12元公示一个月征求意见
9月20日前征求意见KTV是否涨价未定
昨天,被炒得沸沸扬扬的KTV收取版权费的问题终于有了结果,国家版权局公布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目前公布的新标准还处在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之内。
政策发布
卡拉OK版权使用费
按包房征收
国家版权局称,在正式公告施行前,该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8月21日至9月20日。提交意见的方式为电子邮件(kalaok@ncac.gov.cn)、传真(010-65212788)或电话(010-65264622/65212788)。
此前,国家版权局曾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表示,新制订的收费标准绝不超过卡拉OK经营行业营业额的1%,甚至低于0.5%,这个比例将作为收取版权费的上限,各地不得高于这一上限。这样平均下来,每首歌的版权费最高不超过0.2元。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昨天向记者表示,关于具体的收费细则及如何分配这笔收费,要等到标准正式出台后才能确定。而据业内人士估计,这笔收费将达到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此前,他曾对媒体表示,收费将按照先易后难的步骤进行,首先在一些比较大规模的品牌连锁店推行。
记者追访
KTV厂家
记者昨天致电麦乐迪餐饮公司对外关系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现在还没有接到公司领导(针对收费标准)的任何通知。”对于该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价格高低,最近是否会涨价等问题,她均以“分管领导出差在外”为由拒绝回答。但她明确表示,不会将KTV的版权收费转嫁给消费者。
而早在本月中旬,北京钱柜就开始价格调整了,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为50%。钱柜KTV上海总公司负责人陈先生昨天表示,价格调整与版权使用费无关,他们只是在根据企业经营的淡、旺季进行价格调整。对“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将开会研讨,并未对收费高低明确表态。
唱片公司
太合麦田老总宋柯认为,12元钱对于卡拉OK经营者来说挺便宜的,不是很大的负担,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包间一天12元,按100个包间算,一个月也就三十多万元,而有100间包间规模的卡拉OK是很少的,一般的KTV也就一个月多交十几万元。”但宋柯质疑这12块钱的分配问题,“12块钱收上来,我们唱片公司怎么分呢?给太麦多少?EMI多少?这种分配怎么计算?我很关注。”
成立了自己的欢唱网格音乐公司的黑楠也质疑这种收费方式的合理性,他说:“钱多钱少是小问题,我认为收费的部门应该是独立于政府职能部门的机构,政府只做监管工作,收费部门对政府负责。现在这样以政府职能部门代替商业部门收费,我很怀疑这种方式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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