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阿里巴巴的声明,慧聪网于今日发表了正面回应,声明如下:
首先,阿里巴巴多次称自己每天纳税超过100万,马云在05年12月接受记者采访中说,让税务局证明阿里巴巴是否每天纳税100万!并且在本月15日的声明中,指出阿里巴巴2005年纳税超过2.548亿元。但我们清楚地看见,在2006年6月7日在杭州较有影响力的报纸《今日早报》(《今日早报》、浙、B14版、2006年6月7日)刊登的一份浙江省纳税百强的详细名单上,第100名的企业2005年纳税总额为1.11亿元,而阿里巴巴榜上无名。
阿里巴巴并非上市公司,从未公开过相关财务数据。在2006年1月18日《南方都市报》的采访中,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拒绝透露所纳的税种是营业税或是所得税。文章中指出:“如果按所得税15%的税率计算,意味着阿里巴巴去年净利润约为17亿元左右,如果按照营业税5.5%税率粗略估计,这也意味着阿里巴巴去年的销售收入可能达到40亿人民币以上。”如果阿里巴巴是一个诚信的企业,应该坦诚公布其财务数据,这样更具有公信力与说服力。
慧聪网认为,纳税是一件严肃的、涉及到国家财政与法律尊严的事情,任何企业对待该问题都需要诚信,如果不真实的纳税额被相关研究机构采用,会直接导致该公司所占市场份额比例的失真,所形成的结果,是对市场上其他公司的不公平竞争。如果阿里巴巴想用数据证明自身的实力,就应该公开出示真实可信的相关证据。
其次,慧聪从未主动邀请过阿里巴巴洽谈收购慧聪网事宜。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收购属于企业重大事件,应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披露和进行,慧聪作为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企业,始终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联交所的各项规章制度,阿里巴巴在没有相关收购证据的情况下,单方面散布不负责的言论,已经对身为上市公司的慧聪造成伤害,并使慧聪受到来自联交所的压力。为了维护法纪尊严、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慧聪除保留诉之法律的权利外,强烈要求阿里巴巴对被歪曲的事实进行公开澄清。
再次,慧聪目前出现的暂时性的亏损情况,属于公司正常战略调整,这点比起某些公司的亏损不值一提,同时这与上市公司的财务计提方法有关,具体原因在公开财报上有详细解释。我们可以从透明的财务报告上看到,慧聪的现金流非常健康。事实上,慧聪是少数从成立之初就开始赢利的b2b服务企业之一,有在联交所备案的公告可查。慧聪是一家有高透明度的上市企业,不会也不可能在财务数据上效仿一些不正规企业的做法,对于某些意图指责慧聪的同时又标榜自己的企业,慧聪希望他们基于公平、诚信的原则,象慧聪一样公开披露自己的真实信息。
最后,慧聪在B2B服务上的理念,是基于慧聪对中国国情和中国B2B市场的长期观察和丰富的服务经验,建立一种多渠道、全面的B2B服务体系,为广大采购商和供应商提供更高效率的服务,是慧聪的选择,也是客户的期望。采用何种服务方式和手段,是市场和用户需求决定,而不是某些企业凭空想象和用钱堆砌出来的,追求短期效应和建立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不是慧聪的风格,慧聪网没必要抄袭他人,也不会轻易被人模仿。慧聪将继续保持务实的服务作风,以最恰当的价格,为中国的企业提供最适合及他们最期望得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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