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7日清晨,在接连玩了36个小时的电脑游戏《魔兽争霸3》后,一名13岁的少年张潇艺从天津市塘沽区一栋24层高楼上跳楼自杀。他留下的4封与游戏有关的遗书和数万字的游戏笔记,成为人们将沉溺游戏作为其自杀原因的重要根据。8月6日上午,在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在“网络游戏监管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上,“网游第一诉”中受害人张潇艺的维权者、中国经济导报网瘾防治研究中心的常务副主任张春良激动地说,国家该对“吃人”的网络游戏加强监管了,否则,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将会由此走上不归路,导致越来越多的家庭悲剧发生。
网络游戏分级制能否建立
《魔兽争霸》是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开发,由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引进版权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游戏。《魔兽争霸》系列产品因为含有血腥、暴力内容被美国游戏软件评级委员会定为“T”级,即只适合1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使用。暴雪公司在其《魔兽争霸》网站游戏界面底部显著位置也标示了“T”标志,并注明“血腥、暗示性主题、使用酒精、暴力”的描述性提示。但是,由于中国尚未建立完备的游戏软件管理制度,该游戏在中国销售与经营时,以上信息并没有得到如实披露。
2005年9月,张春良经张潇艺的父母授权向“魔兽争霸”生产商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和引进该款游戏的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对中国境内销售、经营的《魔兽争霸》游戏,在包装、说明书和游戏界面明示其暴力、血腥内容和程度,并赔偿被告人民币10万元。这被媒体称为“网游第一诉”。但是,张春良的立案请求被天津市塘沽区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驳回。
今年初,因“魔兽争霸”的中国代理商在北京,张春良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
在研讨会上,许多学者呼吁,建立完善的网络游戏审查和分级制度是当务之急。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所有上市销售的网络游戏,都经过了新闻出版部门专家审核组的审核,但目前缺陷很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出版总署网络游戏审核专家组成员辛晓征介绍,对网络游戏的审核其实极为简单,通常是由3位专家拿着该游戏的最高级别的账号和密码进入游戏,不了解整个游戏的过程。因此,对游戏的审核局限于基本框架,难以深入,而且他们审核的时间也极为短暂。
由于审核办法的缺陷,专家无法全面了解这款游戏的危害,致使一些含有不良内容的游戏通过审核。而在运营过程中,当这款游戏的危害显现出来,这时专家已没有再审核的权力了,监测的权力交到了出版发行单位,就是网络游戏企业的手中,也就是说,运动员成了裁判员,它的公正性实在难以保证。此时,惟一代表公众享有监管权力的就是新闻出版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表示,目前加强对网络游戏监管工作的难点,主要在于对网络游戏的审查标准难以细化。寇晓伟透露说,目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抓紧做这个工作,这个细化的审查标准,能在什么时候推出很难说。
许多身陷网瘾的孩子家长曾向新闻出版部门呼吁,希望对网络游戏实行不同年龄段的分级管理制度,对此,寇晓伟副司长认为,当前很难推行,审查标准的细化是走向分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步,没有细化的审查标准,盲目说分级实际上是空话。
哪部法律能为受害者维权
目前,网络游戏所导致的像张潇艺这样的悲剧已有不少,但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却很茫然,因为很难找到一部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认为,网络游戏是一种文化产品,网络游戏本身所具有的让人成瘾的特征,就是一种产品缺陷。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一个产品的生产者须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因此,开发商应该对此承担产品责任。然而,要让法院在审理中直接认定某网络游戏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并判决网络开发商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这在目前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