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美国众院能源与商业委员会以34票反对,22 票支持否决了“网络中立”提议。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双方都有在拼命游说,要到2007年才能有最后的结果。从当前情况的发展看,这将是自互联网发明以来,通信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的一次世纪性大搏弈,事关信息产业的利益大格局。
运营商PK内容商
“网络中立”是指任何人都能平等地在网络上传输数据,对于任何网站,运营商都不得岐视,必须平等对待。
网络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朔到1930年代美国的电信法。当时,法律规定任何电话公司不得阻碍接通非本公司用户的电话。互联网兴起以后,网络中立概念自动延伸,运营商均不对来自非本公司用户的数据,比如邮件、视频等设限。
2005年下半年,美国电信协会与AT&T、Verision、南方贝尔等运营商巨子总共投入超过4000万美元巨资,游说国会,发起提案,试图推翻网络中立。运营商要求建立服务分级的新一代宽带网络,并请求向Google等内容提供商按服务级别收费的权力。
微软、Google等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针锋相对,也投入数百万美元进行游说国会议员。试图阻止国会通过新法律,认为阻碍网络中立不利于创新、违背互联网开放、公平的原则,要求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网络中立,对违反网络中立的运营商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
虽然在4月27日众院投票运营商得手,但按美国立法程序,还将有若干个会合,明年下半年才会定论。
当前的形势是共和党支持运营商,反对网络中立,民主党支持互联网公司,支持网络中立。双方针锋相对,游说和媒体大战如火如荼。
历史上,1930年长途电话和本地电话的利益冲突引发美国第一次法律大战,1996年电信运营商和有线运营商的冲突引发第二次法律大战,这回是第三次。
“网络中立”不合理
就当前和今后十年的发展趋势来看,制约互联网应用的关键因素是网络基础设施。
从理论上讲,可以实现高清IPTV、全网NGN,也可以实现更强的安全保护和采取更有效的反垃圾邮件措施,传输速率高达1000Gb的Internet 2也已经浮现。可是,在网络中立的原则下,这些增强的功能对所有网站必须一视同仁,还不能额外收费。运营商投资巨大,回报不确定,因此缺乏采用新技术的动力。究其原因,这可能就是近几年NGN、三网融合讨论多,实施难的基本原因。
近年,因为运营商的服务趋于同质,价格战频仍,运营商处境艰难。AT&T和南方贝尔2005年的利润呈两位数百分点下降,Verizon也有较大幅度下降。这种情况使运营商无法投资进行网络基础施施建设。运营商没钱买设备,设备商的日子就不好过,网络性能不提高,互联网业务就没法创新,互联网业务不出新,终端产品就难以发展。一个网络中立,卡住了整个信息产业。
与运营商度日艰难开成对比,互联网内容公司却财运亨通。2005年,Google利润增长267%,Yahoo长126%,eBay长39%。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借网络中立之力,互联网内容公司飞速发展。但到Web 2.0阶段,网络基础设施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内容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收看时实高清电视、玩高清在线游戏、高清电影下载、实时卫星地图等新应用都受制于现在的网络。换言之,网络不升级,就不会有Web 3.0。
网络中立已经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应该退休。
今后,运营商可以对客户以不同价格提供分等级的服务。这使运营商与内容商的关系类似于今天超市与产品商的关系,产品制造商要占据货架上的好位置,就应该付额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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