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男子大光通过视频结识女网友,见面后就将其拽到朋友家里,并两次实施强奸。面对执法机关的审查,大光矢口否认犯罪事实。最终通过DNA检验,大光零口供被判有期徒刑7年。
大光和小丽在网上相识,曾经通过视频聊天。6月4日,小丽在网吧上网,在网上正遇大光,大约过了20分钟,大光突然来到这家网吧,并约小丽一起出去吃饭。大光纠缠了一会,小丽关掉电脑准备回家。来到街上,却被大光拽上一辆出租车,来到另一家网吧,后又把小丽拽到了朋友家。进屋之后,大光开始动手动脚。小丽不停的抗拒着,但是大光最终两次将小丽强暴。
小丽被强暴后,没敢回家,打车去同事处住下,并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同事。同事劝小丽报警,并建议她留下证据,小丽依言将当天穿的内裤装在包里。6月11日,大光再次纠缠小丽,小丽无奈向警方报了案。
大光面对执法机关的审查,拒不承认强奸的犯罪事实。警方对小丽提供的内裤上的精斑进行了DNA检验。检验报告显示,精斑的DNA分型与大光一致。
此案经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光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被判有期徒刑7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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