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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飞机上用手机可拘留


http://www.enorth.com.cn  2004-10-25 08:43

  刚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在正在运营的航空器上不听劝阻,执意使用或者经劝阻后又再次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意味着,如果法律出台,在飞机上不听劝阻使用手机,将面临公安机关的处罚。

  草案还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草案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以及弓弩、匕首、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仿真枪等管制器具或者危险物质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还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毁损、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影响通行安全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者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 赵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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