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官员间接回应
勿执着2G手机牌照之争
对于奥克斯状告国家信息产业部一事,信产部没有给予任何正式的回应。不过,昨日,出席深圳高交会“2004第三代手机发展论坛”的信产部高层官员暗示,希望企业不要“执着”于手机牌照的无谓之争,而应将更多力量投入3G终端的研发和发展。
信产部综合规划司司长王建章是在其主题演讲的最后作出这一表示的。在讲话中,他没有正面提及奥克斯状告信产部一事,甚至没有提到奥克斯的名字。但在接近结束时,他颇为激动地强调:“现在仍然有很多企业非常执着地要进入2G手机市场,我们希望这些企业从产业发展趋势、国家通信产业发展规划与大局出发,更多地关注3G终端,多下功夫,在3G网络发展起来时,能够抓住机遇参与其中,推动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
提到“执着”二字,他特别加重了语气,使人很自然地联想到刚刚发生的奥克斯状告信产部事件,并将其视作一次间接的回应。
王建章在演讲中充分肯定了我国手机产业的发展成就。他指出,中国仅仅用了5年时间,就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手机生产基地,手机已成为中国增长最快、出口最多、效益最好的支柱产品。随后,他还总结了中国发展手机产业的五大经验,其中特别提到“宏观调控得当,保证产业健康发展”等,认为我国手机产业已基本形成从综合规划、产业布局、进口许可、入网许可到市场监管的宏观调控机制。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一阐述也可以被理解为信产部对其产业政策的一次强力辩护。
而当前,业界普遍认为,有实力、有意愿进入的企业基本上都已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了手机市场,产业的竞争已经相当充分甚至趋于惨烈,手机牌照的放开与否已失去实质意义。不过,关于手机牌照的存废问题,争论与冲突仍然相当激烈,奥克斯事件即可视作矛盾的一次激化。
第五次申请手机入网许可遭拒,手机牌照发放争论升级
“憋急了的兔子也会咬人。”昨天下午面对记者采访时,奥克斯通讯部人士如此形容其不得已而状告国家信息产业部(下称“信产部”)的原因。
奥克斯在3个月内已先后5次向信产部申请手机入网许可,前天其第5次申请再次遭到拒绝。奥克斯一怒之下,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诉状提请行政诉讼,与信产部对簿公堂,指定被告人为当今信产部部长王旭东。由此,围绕着信产部与奥克斯等关于手机牌照发放的争论第一次走向了法庭。
诉讼原因:信产部无视民企呼声
昨日下午,奥克斯市场总监李晓龙接受电话专访时否认此举为炒作,“奥克斯宁当出头鸟,不怕得罪人,目的只有一个,即促成手机牌照的放开,使民营企业也能得到公平竞争的平台”。
事实上,围绕手机牌照问题,以奥克斯为首的国内多家靠借牌进军手机业的民营企业多次发动舆论攻势,试图说服信产部放开手机牌照制度,以便于国内实力企业平等参与手机市场竞争,同时也与入世后的中国法律相呼应。但由于种种原因,尽管业界呼声高涨,信产部对手机牌照问题一直没有公开回应。
9月22日,针对奥克斯有意公开诉讼信产部的传闻,奥克斯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陈凯峰曾明确表示,奥克斯相信信产部会顺应民意,暂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信产部叫板。但不过半月,奥克斯就将信告上法庭。
对此,李晓龙昨日解释称,奥克斯已经在手机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心力,也费财费力地进行了各种协调。“当一切努力都被证明是白费的时候,除了求助法律,我们还能指望什么?”李晓龙语气相当激烈。
诉讼理由:奥克斯合法利益受侵犯
奥克斯认为,信产部拒绝受理奥克斯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是毫无法律根据的,也不符合《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事实上,在人大和国务院近期出台了《行政许可法》和412号、62号文件后,国家明确规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都不包括手机入网。李晓龙据此认为,信产部作为依法承担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管理的执法机关,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已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侵犯了奥克斯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奥克斯向北京中院递交的行政诉讼状中看到,奥克斯的诉讼请求有三方面:一、判令被告依法受理原告AUX878型GSM双屏、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提出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二、判令被告对原告送检的AUX878型GSM双屏、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依法进行进网检测;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在诉讼理由中,奥克斯宣称,自己是2002年依法成立的从事电信、通讯设备生产及服务活动的企业法人。根据市场需求,原告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开发了AUX878型GPRS功能数字移动电话机,并通过了FTA认证。但信产部置《行政许可法》、《电信条例》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多次拒绝奥克斯正当的进网申请和送检,并拒绝作出任何书面答复。为此奥克斯希望法院秉公处理,为奥克斯讨“一个说法”。
记者注意到,奥克斯状告信产部显然是有备而来。记者获得证实,在前日李晓龙率部下第5次向信产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申请手机进网许可时,奥克斯专门邀请了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一同前往。
同时奥克斯市场总监李晓龙表示对赢得官司非常乐观。按照此案的法律规定,一个月内北京中院必须开庭审理此案,3个月内必须要有判决。他相信他们一定会赢。
奥克斯同时直指,信产部之所以置国家法令不顾,不肯放手手机牌照审批权,除了权力意识作祟外,还有利益方面的考虑,因为很多拥有牌照的企业都与信产部关系密切。
已付代价:多花贴牌冤枉钱过千万
此前,奥克斯通信事业部陈凯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两年来奥克斯在手机方面已经投资逾10亿元,在手机硬件设施、上游资源整合以及自主研发等方面已取得重大建树,但由于没有手机生产牌照,企业一直靠租别人的牌照进行生产。目前其年产能已经达到500万台,但在市场上销售的手机却不允许以自己的品牌出现;而且每台手机还要支付30元、50元甚至100元的贴牌费。“奥克斯从借牌生产至今,此项不合理的支出已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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