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IBM在中国的一家子公司IBM中国有限公司因涉嫌侵权被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起诉。上周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件。
据了解,IBM中国有限公司近期在《计算机世界》、《中国电脑教育报》等媒体投放的大幅广告采用了“神机?妙算”的广告语。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金额50万元。
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在1998年就经国家商标局获准注册取得了“神机”、“神机妙算”的专用权,注册范围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并在业内媒体投放金额数百万元的广告。
昨天IBM中国有限公司企划部汤先生向记者表示,IBM在中国的任何一家机构都还没有收到法院方面的起诉状,目前对此事不发表任何评论。
上海神机公司的代理律师顾润丰认为:“注册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被随意侵犯。根据商标法第52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均构成商标侵权’,因此IBM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上海神机电脑软件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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