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管局查处了一家非法经营网络电话的公司,对该公司和未经许可与其合作的某运营公司汕头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他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此事通报各电信运营企业。
汕头某网络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便利用广东省内外部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的中继电路,通过向用户销售私自印制的专用电话卡和含RJ45因特网接口的网络电话机,擅自以PC-PHONE方式非法经营国内、国际IP长途网络电话业务。并通过发展代理商的模式在全国大量推行万人迷网络电话。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广东管局根据《电信条例》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25万元的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违法经营行为。
广东管局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经营电信业务;获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运营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出租、合作、授权等方式为他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提供经营和技术条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代理电信业务行为等规定的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规范代理商的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技术防范和管理,配合电信主管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对网络接入单位的管理,不得为无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路、设施等,从根本上切断非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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