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天天在线得到证实,这家网通集团旗下的企业已经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资质。电信集团旗下的互联星空同样在申请这一资质,两大电信运营商已经不满足于仅仅为他人架设内容的平台,而是逐渐向广电的世袭领地靠近。
记者查阅了广电总局《获准开办网上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单位名单》,发现在66家获得该业务资质的企业中,只有天天在线具有电信运营商的背景。实质上,在中国电信的互联星空上,用户也能看到大量由五洲宽频等公司所传输的视频节目。
据互联星空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中国电信集团已经获得了文化部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广电总局的相关资质还在申请之中。
“相比电信,网通与广电总局的关系更紧密一些,它在节目内容上的想法可能也多一些,比如参与栏目的合成等等。”北京广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黄升民说,“但它至多也只是经营视听节目的传输,电视节目的播出权并没有放开。”
199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产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文件明确规定电信和广电部门的业务不得交叉。“但如今,两者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渐模糊。”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说。
一方面,电信和网通的宽带普及率已经相当高,相关的代计费平台也已建立,互联网上接收视听节目的障碍已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广电系统实行网台分离,制播分离,内容的制作、播出和传输已经剥离开来。“这些都为广电和电信两网的融合作好了准备。”陈金桥说。
长期研究数字电视的黄升民认为,目前舆论所鼓吹的电信网络进军广电领域,还只是停留在“概念”上。
研究“注意力经济”的全球商界大师达文波特曾向记者表示,未来的电视媒体更适于发展成“被动收看”媒体;而互联网媒体则将走向“主动收看”媒体。这或许为两种媒介提供了各自不同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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