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7日讯:3721起诉非法人机构CNNIC不正当竞争,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顶替下属当了被告。CNNIC与3721的争端已经持续几年,其间,CNNIC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阻碍用户正常使用3721的网络实名软件。由于CNNIC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其上级单位中科院网络中心“理所当然”地为了CNNIC当上了被告,并被要求赔偿10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今日受理此案。
据了解,3721和CNNIC的对垒原因是产品过于相似。3721公司1999年6月正式推出网络实名产品以来,CNNIC于2001年8月“在未经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授权从事赢利性市场经营行为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了网络关键词服务(通用网址)等商业竞争性业务。”二者所从事的网络关键词业务在功能、技术实现方式、商业运营方式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性质,所针对的客户群、用户群也完全相同。业内专家认为,双方在此业务上具有直接的、完全的竞争关系。
虽然前不久,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江还公开在媒体表示“由于IE地址栏财富巨大引发各方利益竞争,IE地址栏软件的‘排他性’应当是‘排他性使用’,而不是‘排他性存在’。”但是记者在电脑上试验出的结果却不是这么回事:记者在已经安装了3721网络实名的电脑上安装了CNNIC的通用网址,结果网络实名无法正常使用;记者又在没有安装网络实名的电脑上安装了通用网址,安装完毕后,网络实名就无法安装了。
这个结果与3721的起诉书内容完全相符。按照3721的起诉书,“对于已经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的计算机用户,当再安装CNNIC通用网址软件后,CNNIC通用网址软件对网络实名软件的相关程序和数据信息进行了恶意的针对性的破坏和删改,导致网络实名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于3721的其他软件产品,如中文邮、IE修复专家、短信助手等。“更为恶劣的是,只要用户的计算机上安装了CNNIC通用网址软件,就无法正常下载、安装和运行网络实名软件,甚至造成网络实名的客户信息管理操作页面无法正常操作。”
3721高层表示,“这给3721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导致用户对3721软件及服务可靠性的怀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3721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停止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索赔100万元。”
这场诉讼对于中科院来讲不啻是CNNIC引来的无妄之灾。对此事件,中科院方面表示尚未收到任何消息,将在收到法庭起诉状副本之后再考虑应诉措施。但是业界人士表示,由于2003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有前例对此类行为作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因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很可能会援引前例做出判决,中科院网络中心诉讼前景不容乐观。近年来,中科院几上法庭,但是身为事业单位却因为不正当竞争而被商业公司起诉,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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