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CNNIC与3721的商业竞争上升到名誉权之争,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诉3721公司及其总裁周鸿袆名誉侵权案庭审阶段,CNNIC在法庭上曾扬言要让3721得到应有的法律严惩。10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3721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判令3721公司在其网站连续10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开赔礼道歉。
CNNIC:已胜诉,结果令人满意
案件由北京3721公司负责人周鸿袆在成都、北京等地发表CNNIC是“非法机构”的言论引起,在CNNIC劝告无效的情况下,CNNIC的法人单位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将3721公司以及周鸿袆告上法庭。具有戏剧性的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一再询问周鸿袆是否发表过有关言论,被告周鸿袆及3721公司的代理律师却始终拒绝回答,并认为侵权责任应由登载有关言论的媒体承担。
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被告代理人拒绝回答法官提问的行为视为对相关事实的承认,最后对“周鸿祎曾于公开场合声称‘CNNIC是私刻公章的非法机构’的事实予以认定”。
法院判定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80元,并判定被告3721公司连续十日在3721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载致歉声明。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判决主要内容。
CNNIC诉讼代理人于国富律师说,此次法院对于CNNIC合法身份的判定,与已往法院生效的判决是一致的,因此即便被告3721公司上诉,CNNIC的合法性也将不会再有什么疑问。
“CNNIC是国家明确授权的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互联网域名地址是互联网的通信基础,国家设立CNNIC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法院的判定将有助于CNNIC今后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法人代表阎保平研究员认为。
3721:虽败诉,业务不受影响
3721公司新闻发言人舒迅对这一结果轻描淡写,他说:“3721公司与CNNIC的官司是一件普通的名誉纠纷案,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是3721不愿意看到的。”
在开庭初期,双方都坚持会胜诉。对于一审败诉结果,3721称,该公司法务部门将进行仔细研究,在法律程序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3721与CNNIC之争是否还会继续下去?”这个敏感问题,舒讯表示,CNNIC与3721之争的本质是市场利益之争。作为中文上网服务的开创者和行业领导者,3721拥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3721公司将继续发挥主导厂商的带头作用,全心全力、踏踏实实地优化我们的产品与服务,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取得更大发展。但是,只要CNNIC不改变超越授权谋求商业利益的行为和利用特殊身份误导市场的企图,CNNIC与3721的争论就很难停止。
他介绍,已有超过30万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利用网络实名提升品牌认知和企业声誉,推动中文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普及发展。3721推出“中文邮”服务两个月以来,用户好评如潮。3721“不仅在创造着商业财富,更多的是实践着其社会理念,致力于社会公益价值的创造。真诚的希望,业内各方能够遵循市场规则,依法进行市场竞争。”
分析人士认为,官司牵扯了3721很大的精力,3721在社会影响以及上层关系方面没有能力也不愿意与CNNIC发生正面对抗,3721因此不会上诉。此外,近日3721还有另两件官司纠纷要应诉(百度诉3721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广东互易公司诉3721公司违约和名誉侵权案),短时间内连续被起诉,会给正在谋求上市的3721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721对CNNIC的大胆评价只是一种旨在通过社会舆论向CNNIC施压迫使其做出让步的政策。”国内一家权威域名和网站托管服务提供商的高层表示了自己的看法,“80元的诉讼费用使3721已经赚足面子,不过,周鸿祎本人却因此淡出媒体圈的关注,可惜。”
有些人认为,3721现时情况下采取的“防守反击”的这种更为谨慎的处事方法是一种可行的改变。但是,有许多批评人士认为,3721过于自信,在与CNNIC的商业竞争与自身经营中,不能联合其他对CNNIC不满的公司共同携手共进退,造成大家虽对CNNIC皆有怨气,但罪过却由3721一家代受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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