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丰台区某小区的杨女士没有想到,在小区网站的业主论坛里发了几句牢骚,说小区边上的一所幼儿园是“黑园”,竟然给自己惹上了官司。日前,丰台区法院判决杨女士在小区论坛公开向幼儿园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费用2500元。
2002年12月27日,杨女士等家长在幼儿园监控室屏幕上看到幼儿园职工用雕牌洗衣粉包装袋所装的白色粉末洗涤餐具。对此,幼儿园解释说,雕牌洗衣粉袋装的是去污粉而不是洗衣粉。
2003年7月,杨女士在小区网站的“宝宝论坛”上以该幼儿园是“黑园”、“用洗衣粉洗碗”为题,发表了一篇216字的帖子,并呼吁“某幼儿园千万别进”。
幼儿园认为,杨女士的网上言论是无中生有的诽谤,严重侵犯了幼儿园的名誉权,要求杨女士在小区论坛上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共计7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女士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该幼儿园用洗衣粉洗碗,故在小区论坛发表的言论已侵犯了幼儿园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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