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练功”赢得“装备”“级别”
据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7月最近统计显示:网络游戏玩家每周游戏时间达9.9小时;据互联网实验室5月统计,网民中有三分之一是网络游戏玩家,网络游戏已成为现代人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
网络游戏日渐风行,新问题随之而来———近日频频传出新闻,说玩家们辛苦“练功”挣来、甚至花钱买来的“宝物”、“武器”、级别、段位等“虚拟财产”,成为“网络扒手”的目标。拿《传奇》这一网络游戏来说,一个初学者若要“修炼”到38级,花费上网费和游戏点卡约数千元,还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有些玩家升到30多级之后,被黑客盗取了密码和账号,资金、时间和情感的投入一下子“烟消云散”。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发布过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网络游戏爱好者防止个人密码被盗。
那么,这些游戏帐号、“宝物”、“武器”、级别等是否属于玩家的财产,“虚拟财产”是否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广大网民和法学家们关注的焦点。
【观点】玩家:被盗,痛!
张嘉伦(某合资企业职员):我玩网络游戏被盗过几次了。很多玩家追求的就是等级和装备,而且这些东西已被物化,可用人民币来交换。所以我认为这些“财产”是有价值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窃取虚拟财产应是一种盗窃行为,只是很难立案。虚拟财产被盗,运营商也有义务承担责任。
李先生(上大研究生):玩家获得这种虚拟财产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智力,是通过努力得来的,当然属于有价财产。这种财产权属于玩家,原则上应得到法律保护,可目前好像并没有相关法律。
学者:追究,难!
陆飞(复旦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办公室主任):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玩家的个人劳动成果,应该有价值,也应该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非法使用玩家的“财产”,应该算是一种偷窃行为。
盗窃者所侵犯的玩家权利,要根据被盗物是“等级”还是“装备”等,区分为优先权和财产权等不同性质。按理,公安局应该管“虚拟财产”被盗这种事件,但由于自身技术、设备、人力等条件制约,加上现有法律在这方面也不完善,可能不会受理“虚拟财产”被盗事件。
寿步(上海交大法学院教授):通常,一个游戏中“装备”的“网币”价值是确定的,所对应的人民币价值在玩家中也有一个大体相同的数值。换言之,一个游戏的网币价值与人民币有着基本固定的“汇率”。虚拟财产既然能和人民币联系起来,当然应该有价值,也应得到社会的承认。
然而,按现行法律对财产权的界定,虚拟财产实际上难以成为“名正言顺”的财产。由于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可依,有关部门在受理案件时只能在很有限的方面套用现行法律的原则,所以制定相关法律应该是一种趋势,立法机构应该在现有法律基础上作出具体解释。
【手记】保护虚拟财产有益网络文明
现在所说的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网民用“真金白银”买回来的,二是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赢来的。若是前者,说它是商品没人会有异议。但如果是后者,这个“虚拟财产”是否该得到合理认定和保护,恐怕会声音不一。
虽然目前存在涉及网络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取证和对虚拟财产的价值确定比较困难等因素,但网民已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玩家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不仅是网络游戏玩家的游戏工具、成就感的来源,同时也是网络游戏行业生存的重要基础之一,如果得不到法律保护,将会伤害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网络精神文明氛围的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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