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截留话费300余万
今年62岁的被告人黄富清,是北京电信的三产企业———北京京信北斗信息服务中心总经理。他虽然明知自己的公司没有经营国际IP电话业务的经营许可,但是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私设转接设备,擅自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从中截留国家国际话费收入300余万元。昨天,黄富清等四名电信蛀虫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富清身为北京京信北斗信息服务中心主管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采取私设转接设备的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市一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黄富清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对其他三名同案犯也分别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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