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去年9月份的金山诉瑞星“七宗不实言论”一案,经过9个月的审理,6月24日下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诉案的被告——瑞星副总裁毛一丁。
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瑞星被罚款5000元并停止“事出有因的情绪化言论”。去年金山公司发动“蓝色革命”,大幅度降低金山毒霸的价格,对此,瑞星副总裁毛一丁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斥责金山发动价格战,扰乱整个行业秩序,金山因此起诉毛一丁“七宗不实言论”,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对于法院的判决,瑞星副总裁毛一丁称,瑞星对结果很满意,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瑞星公司完全同意法院判决,不会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认为,“事出有因的情绪化言词和以竞争为目的的虚构事实、消费者言论和竞争者言论在是否构成诋毁的判断上有所不同”。瑞星公司言论中有明显的情绪化表述,因此“应予以停止”。但是“与无中生有之诽谤不同,瑞星公司言论系应媒体采访发表,且事出有因”,而且金山“所述之巨额经济损失并无依据”,因此金山索赔100万元不成立。同时,该案的案件受理费用15270元,金山公司负担10000元,瑞星负担5270元。
毛一丁表示完全尊重法院提出的意见。“我们的确在言辞方面需要非常谨慎”,毛一丁举例说,他当时指出金山毒霸市场占有率不超过10%,事实上从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大队的统计来看,金山在2002年年中的市场占有率是10.8%,这成为法院判决的一个重要证据。
最近一段时间,软件厂商官司不断。毛一丁认为,这些事情的诉诸法律会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成长,应该依靠法律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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