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7日向北京媒体透露,法院5月29日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李建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法院介绍,北京市无业人员李建忠于2002年8月到24岁的网上卖淫女谢某租住地欲行嫖娼,后因交易不成,二人发生争执,李建忠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谢某的头面部、颈部等处猛刺10余刀。谢某因伤及左颈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李建忠将谢某的2000元、价值570元的移动电话、光盘等款物掠走。
同月,李建忠还与田宏、袁赫(均另案处理)分别结伙预谋抢劫,先后到网友租住地、华北大酒店一房间、凯华宾馆一房间内,采用持刀威胁、捆绑、拍裸照等手段分别抢劫网友韩某和另外两名网上卖淫女的人民币、移动电话、照相机、银行卡等款物。
抢劫期间,李建忠帮助田宏将韩某强奸。作案后,李建忠被查获归案,其所得赃款、赃物除部分起获外,其余被其变卖、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建忠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结伙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入户或在宾馆内多次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并参与强奸妇女,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且所犯故意杀人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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