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教授杜振华日前指出,继续采取双向收费方式,虽然不符合目前大多数人们所期望的单向收费愿望,但与单向收费相比,消费者可能获碍的实际利益会更大,在降价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双向收费,对于消费者还是移动运营商都能形成双赢。
杜振华认为,目前人们在手机单向收费的认识上存在两大误区。一是,将降价视同于单向收费。假如话费不降,在被叫方免费接听的情况下,则目前主叫方拨打电话的费用就会变为每分钟0.8元,而不是每分钟0.4元。倘若是每分钟0.4元,实际上等于手机话费已经降价了,但作为主叫方的消费者由于付费标准与以前一样,并没有感到降价所带来的福利水平的增加。二是,单向收费负担轻于双向收费。传统上固定电话一般都采用单向收费方式,受此影响,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由主叫方为被叫方付费理所当然。实际上,根据电话传输信息的交互性特点,对双方的使用价值都是相同的,由主被叫各自付费更为合理。
杜振华说,移动电话资费的降价是技术和规模经济发展的必然,电信所固有的规模经济性使移动电话的成本大幅度下降,这给移动电话运营商提供了降价的广阔空间。但有降价空间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会降价。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目前是双寡头垄断市场,根据博弈论,双方都选择了降价策略。
杜振华指出,手机单向收费牵涉到电信业整个价格体系的调整,现在实行双向收费,移动网与移动网之间互不结算。一旦实行单向收费。就要涉及到网间结算问题,就需要确定一个以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平均成本为基础的统一的结算费率,在目前还缺乏一个系统的成本核算方法的时候,要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互联结算体系、找到一个各方都愿意接受的结算费率很难。
杜振华认为,假如按照平均成本原则确定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结算费率,那么这种单向收费方式的实施,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对通信业务量的增加产生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这样移动运营商网络资源就会处于大量闲直的状态,从而相应减少了户均通信收入;二是形成一定的互联互通障碍。假如结算费率不合理,就会人为破坏互联互通的事件,使不同网络之间的通信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三是降低价格调节的灵活性。尽管存在着网络资源和地区级差因素的差异,但结算费率的刚性,使各运营商通过价格变动促使网络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灵活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为结算费率将成为各运营商制订价格的底线。四是,引发移动通信网与固定通信网之间的话务流量不平衡。单向收费条件下,由于固定电话用户要负担移动电话用户费用,势必造成固定通信网向移动通信网拔打的话务量的急剧减少,使二者之间的话务流量处于极端不平衡状态。
杜振华表示,目前,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都采用的是双向收费方式,双向收费主要有以下优势:
一是,同样资费条件下,双向收费会使消费者负担降低一半。在降价基础上实施双向收费,使主被叫双方共同承担通信费用,会使资费负担进一步减轻。若采用单向收费,都由主叫付费,则负担相对较重。从成本角度看,假定主叫方和被叫方对手机的使用价值相同,那么,由主被叫双方各自负担自身消费行为所产生的那部分成本与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二是,从经济利益上促进移动网之间的互联互通。在双向收费条件下,移动网之间一般不存在互联互通的障碍,彼此形成了既竞争又合作的竞合关系。
三是,可实施灵活的价格策略。在双向收费情况下,由于不存在移动网之间的网间结算问题,各移动通信运营商可根据网络资源的利用情况,和地区级差因素实施灵活的价格策略,而不会直接损害对方的利益。而移动电话由运营商自主定价是移动电话资费的改革方向,它能够通过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使消费者获得最大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