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900多万元,号称"中关村第一骗"的林大兵近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林同时被判刑的是其原公司财务助理总监邢宇红。
1997年4月,年仅30岁的林大兵通过中介公司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成立了仪科惠光公司,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后,林在多数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对公司增资扩股。
为使公司体现巨额销售量,造成经营良好的假象,以达到公司被并购或上市的目的,林大兵指使公司商务人员分别与中国长城计算机北京微机开发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华铁弘昌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达成口头或书面的供货协议,约定上述33家企业先行向仪科惠光公司供货,后结算货款,从而骗取大量货物。同时,林指使公司销售人员只追求货物的销量,平价甚至低价销售上述货物,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时指出,林大兵、邢宇红明知公司的财务情况,明知经其批准开出的支票可能无法兑付,为拖延付款并继续从上述公司骗取货物,仍批准大量开立延期支付的支票,致使上述公司误认为仪科惠光公司到期可以支付货款而继续供货,造成支票大量空头,并给上述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其中,林大兵合同诈骗人民币1939万余元,邢宇红参与合同诈骗人民币1929万余元。
案件并没有就此结束,2001年7月,林大兵指使姚军宁及原仪科惠光公司财务部经理李言川,以李言川个人名义从仪科惠光公司借款人民币10余万元,出资购买创益通产公司,并私自指派仪科惠光公司货物流通中心助理总监黄天生将本公司IBM牌计算机140余套转入该公司,作为该公司的经营资产。案发后,林大兵逃匿,并于2001年9月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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