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与华为的官司让人产生了某些认识上的误区,知识产权就是指专利纠纷吗?“不是,”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张平说,“其实IT业还有许多潜在的产品面临这种危机。”
张平认为,除了专利保护,涉及通信领域的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和版权保护。在这些方面,有一些潜在的可能触“雷”的产品尚未被人们认识到。
闪盘危机
2002年10月,朗科公司状告华旗资讯、宏基电脑等厂商侵犯其“发明专利”。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国内众厂商对朗科将公知技术与公用标准直接作为私属专有权益的集体置疑。
“在通讯产权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主要是技术标准问题,”张平说,“为什么中国企业没有‘技术标准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主要是政府培养力度不够。”
张平解释说,在高新技术领域没有公用技术可以用,尤其在通讯领域,因为原本就没有这些技术存在,所以只要技术一出来,这些领域的企业就一定会去申请专利。之后,他们希望专利能被大量地许可、使用,当然是有偿使用。
“通过检索,发现拥有闪盘专利的公司中,美国、新加坡的居多,”张平说,“虽然闪盘事件在去年不了了之,但其潜在的威胁绝不亚于DVD事件。”
“小灵通”商标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电信、网通之间在抢‘小灵通’的商标权”,对此,张平表示早已料到。“以往的商标保护,企业只注重公司的名称或者只使用单一的商标,但实际上在通讯企业的服务上会有许多的品牌,像‘小灵通’这样的品牌,如果不重视商标的保护,即使有一点点自己的专利、自己特色的服务,但若保护不力,对企业创造的无形资产价值也将受到巨大影响。”
另外,在跟国外企业合资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商标的许可问题。国内企业在选择国外产品的专利同时,也一定逃不掉要使用国外的商标。因为在你多年的使用中,会把它的商标的品牌资产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所以国内企业一定要用自己的品牌,哪怕技术是用国外的,”张平强调说。
铃声、图片下载
运营商跟知识产权的关联性也很强。张平说,像手机铃声、图片下载已经涉及到别人的版权问题,随着电信运营商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势在必行,但一定不要侵犯别人的版权。
域名和互联网服务
域名不是一种知识产权吗?张平表示,尽管法律尚未确定,但现在知识产权组织已经把域名的问题纳入了它的知识产权讨论之内,由此看来,域名的纠纷也跟知识产权密切相关。
目前域名的恶意抢注还是非常严重,企业的域名如果不及时注册,今后则会非常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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