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反诉金山在搜索引擎使用中涉嫌侵权
本报讯金山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日前两次开庭至今未有最终裁决。颇为出人意料的是,被告方瑞星在法庭上提出证据称,原告金山在其搜索引擎的使用中涉嫌侵权。
金山与瑞星都是国内知名的反病毒软件供应商,各自拥有大批的市场拥趸。不过,就竞争日渐惨烈的杀毒市场而言,由WPS起家,先后又做过金山词霸、金山影霸的金山公司,相对来说是个后来者。为了迅速打开局面,金山毒霸去年采取了一系列猛烈而有效的市场攻势。其中引起业界极大关注的是去年9月底发动的号称“50元50天”,名为“蓝色安全革命”的超低价售卖活动。而与瑞星的官司纠纷也由此而来。针对金山的低价推广活动,瑞星中高层在当时发表的一些言论以及两家相关媒体日后被金山指为“不正当竞争”,并于去年11月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在日前的两次开庭过程中,被告方瑞星首先以“不正当竞争”应是企业之间的行为为由,提出此案并不应涉及相关媒体,从而使被告由最初的三家减为一家。进而,瑞星提供证据称,金山产品使用的搜索引擎不是金山的,金山并不拥有这种搜索引擎的合法使用权。相关人员解释说,所谓搜索引擎是反病毒产品用以查找、发现进而杀除层出不穷的病毒的核心技术。瑞星市场部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向金山提供杀毒引擎技术的俄罗斯DrWeb公司在与瑞星的商业函件中显示,该公司与金山的授权协议到2001年9月已截止,而自终止日起,金山公司已无权再使用其搜索引擎。这位市场部的人士称,“金山产品中出现的问题将意味着它不足以再享受正当产品的法律保护。”
针对瑞星的反证,记者昨天采访了金山公司副总王峰。他表示,“金山与DrWeb之间完全是健康、正常的合作伙伴关系。‘涉嫌’一说是无中生有,不过是为了转移公众的注意力。金山对赢得与瑞星的官司抱有相当大的把握和信心。”他说:“瑞星当时的言辞完全是有意识、有准备的恶意攻击,对金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业内有关人士称,此次金山抱有“肯定赢”的信念,因为类似的“损害其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案例去年已发生过两起,一审均是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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