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资费监管乏力
根据《电信条例》,电信资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的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上电信资费分类管理目录,均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施行详细法规见附文。
可见,信产部及之前的邮电部正是移动通信资费审批备案的主管机关。而移动通信的通话费和漫游费应执行政府定价,如需变更,还应举行价格听证会。移动通信资费混乱,信息产业部难辞其咎。
但信产部和之前的邮电部也的确有难处。在1996年基本资费确定后,1997年中移动(0941,HK,当时叫“中国电信”)海外上市,并随即成为港股市值最大的两只成分股之一。从此,国内资费的波动不仅会影响中移动的股价,也对香港股市产生很大的波动,维系移动资费稳定,成为了一项特殊的政治使命。信产部考虑的因素很多,承担了一些额外的责任,加之信产部毕竟与主流电信企业一脉相承,这注定了信产部在资费管理上一筹莫展并最终失去控制。
信产部也对移动通信资费做过几次调整,但对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通话费和漫游费,却一直未动。但由于这种调整的压力很大,信产部还是采取了变通的办法,以便电信企业拓展市场。
2000年信产部批准了中国移动的神州行预付费业务,其月租为0,基本通话费和漫游费比全球通高0.2元/分钟。2001年2月,信产部批准了中国移动的移动电话资费“套餐”方案(信部清2001132号)法案规定了七种套餐,每一种套餐对应一种月租费,包含了一定的免费通话时间,超出赠送的通话时间后,忙时每分钟资费和闲时每分钟资费各不相同,另外还有增值服务赠送。一般而言,月租费越高,包含的免费通话时间越长,超出免费通话时间外的通话资费也越低,而赠送的增值服务越多。
但从批准的资费标准看,虽然合理利用神州行和资费套餐,用户的平均话费会略低于全球通。以最优惠的第7种套餐为例,788元的月租包含的免费通话是2588分钟,相当于月租50元和平均0.286元/分钟,超过免费分钟后的忙时资费为0.30元/分钟,闲时资费为0.15元/分钟,这样,用户获得的折扣在7折上下。而其他的套餐用户获得的折扣则更少,考虑到部分用户并不能充分利用这些折扣,这一方案对移动资费的影响仅在10%左右。
但是套餐的示范效应远远超出想象,原先只能地下存在的各种套餐资费浮出水面。优惠程度都超出了信息产业部批准套餐的闲时通话资费了,话费打折和单项收费也以套餐的名义名正言顺起来。在市场和用户中扎下根的各种名义的优惠卡、资费套餐已经到了无法遏制的地步。信息产业部虽然屡次进行资费检查并颁发禁令,但效果已经微乎其微。
一面是中国移动、联通以及它们的国际投资者和香港股市,一面是中国电信、网通和其他电信运营商,一面是签下了合同的移动电话用户和他们所处的市场环境。信息产业部无可奈何。
有专家认为,打破这个在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名存实亡,却影响着京沪等地消费者利益的资费标准,当务之急是在政府管制失败后,立即寻求更加市场化的解决办法——保证运营商合理利润,同时防止不正当竞争。
张昕竹认为,信息产业部已经有意让资费标准市场化。也许设定略高于成本价的资费底线,由运营商自行确定资费标准就是电信资费的未来走向。至少,目前这些五花八门的资费折扣和单向收费应该得到一个官方的承认吧。
□电信资费有关规定
2002年8月29日,国家计委、信产部颁布的《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第二条规定:“信息产业部统一负责全国的电信资费审批备案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会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电信资费审批备案工作。”第八条规定:“对于重大的全国性的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固定本地电话基本资费,移动电话基本资费)调整,由信息产业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再早由国家计委、邮电部颁布的《关于加强电信资费管理的通知》(计价费[1996]1993号)规定:“全国性的、跨省区的电信服务价格,由国家计委会同邮电部制定和调整,重要的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委会同邮电部管理的项目包括移动电话的通话费和漫游费。国家计委、经贸委、邮电部文件(计价费[1997]2517号)制定的《移动电话价格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通话费和漫游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擅自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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