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电北京西城检察院的检察官昨天向全区大、中学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提醒他们对盗号上网说“不”,切勿因一时的贪念和对法律的无知而葬送自己的未来。
“我告诉你一个密码,上网不用花钱。”据北京日报报道,今年以来,西城检察院已受理此类犯罪数十起,其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在校学生,他们几乎都是在好奇或贪小便宜心理的驱使下记下了密码,并在自己的电脑中建立起新的链接,然后拨号上网,殊不知,盗用他人密码上网已经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规定,以盗窃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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