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结束,也是开始,该收网络交易税了——互联网经济随着美国政府的一锤敲定,又走上了转折关头。
上周二,美国32个州一致通过要建立一套对互联网交易征税的制度。互联网交易从此结束免税的黄金时代。
到2005年底,这32个州只需对个人之间的网上交易和个人的网上财产征收统一税率的税,以后有可能会进行新的调整。目前,美国网上交易高度发达,早就符合对其征税的要求了,但是各大州却不能对这些“虚拟的”、“看不见的”卖家和买家征税。因为早在1992年,美国高级法院就通过仪案,决定各州只能对那些“物理存在”的卖家和买家征税。
现在,税收部门和法院对近7500宗跨州的大型网上交易都没法理清头绪,更没法对其征税。因为这些网上交易都太复杂,太烦琐,牵扯面太多,比现实世界的交易难控制多了。为了今后征税的方便,法院规定从现在开始各大州必须简化现在的税收制度。
各大州将对现有各种产品进行统一编码,将那些可以收税的产品分出来,便于收税时的管理和计算。而且还会提供给商家免费的软件,让他们计算自己在网上的交易到底要收多少税,又有哪些税是可以免交的。
如果至少有10个州通过了决议,那么国会和法院也会马上跟着通过全国决议。那么,美国将在40年以来第一次通过一个网上交易的税收制度。
尽管最后通过这一决议还要经过很多州法律和联邦法律的审核,而且要完全完善起来,至少还要等上两三年,但是各州得到的丰厚回报也是值得让人等的。去年田那西大学的报告上说,根据该报告,2001年,由于对网上交易无法征税,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损失了将近133亿美元。到2006年,税收损失将达到452亿美元;到2011年,损失的税收将是548亿美元!那么在2001年到2011年之间,整个税收的流失总共将达到439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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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高收入高税收的国家,美国人平均有50%的收入是用来交税的。前两年媒体上炒得很热的“B to B”交易就是以其省去大量中间商的环节、税收的环节,可以节约很多交易成本而让人们非常关注,让做生意的人非常动心,所以当时这个概念非常火热。但是现在,互联网也不是免税天堂了,美国政府也开始对互联网交易征税。这也不难理解,因为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渗透进人们的生活,互联网发展的最终趋势肯定是:现实世界里该有的,互联网里也都会发生。有现实世界里的爱情,就会有虚拟世界的网恋;有现实世界的犯罪,就会有网上的黑客作乱;那么有现实世界的收税,网上交易也收税就不足为怪了。美国的网上交易高度发达,而且发展迅猛,政府又怎么会让这一大块税收白白流失呢?所以收税是势在必行的。
而具体到中国,在现实世界中,中国就是一个相对来说“低收入,低税收”的国家。而互联网的发展也远不如美国,就全国范围来说,赢利的网站就没几个,能够利用网上交易直接赚钱的平台更是寥寥无几。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可怜的一点网上交易再征些税,无疑是对现在刚刚有些发展的互联网交易一个很大的打击,对网站经营者来说也是另一种的负担,那么刚刚宣布略微赢利的大网站恐怕也高兴不了多久了。别的不说,想想很多人上网买东西,一是因为新奇,二就是冲着网上的商品比商店里便宜,而如果还要对你买东西再征点税,那还不如直接去商店买。
更何况,网上交易的征税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个税该怎么收?怎么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怎么具体控制?在美国这个税收制度很完善的国家,也要等到2006年才能将新的网上交易税收制度完善起来,那么在中国,要将这一套新东西建立并完善起来,时间也不会很短。所以,至少近几年里,中国的网上交易还可以称得上是免税天堂。
尽管中国的网上交易在一段时间里都可以不用交税,但是从长远来说,收税是必然的,很多B to C的网站,例如网上书店,以及易趣这样的网站,都将不得不面临成本增加的命运,因此,这些网站的经营者应该未雨绸缪,早就做好收税的心理准备。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对网上交易征税也是互联网世界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哪一天中国有了一套完善的网上交易受税系统,那么哪天就意味着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发展已经比现在成熟得多。
这是个结束——过去的免费狂欢时代已经不再复返,也是个开始——这是成熟的金钱时代开始。
这是个开始,也是个结束,就像人一生下来就走向强壮,走向衰老,走向死亡一样,互联网经济,也在走向它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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