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侦破全港首宗以“商业间谍”手法,用电脑盗取商业秘密的案件。一女地产公司经纪利用家中电脑遥控位于新加坡的另一部电脑,先后80次入侵前上司的电子邮件信箱盗取其商业秘密。被告前天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共30项非法入侵电脑罪名,现正等候判刑。
电邮信箱屡遭入侵
31岁的被告龚杏明,2000年6月在WorthenPacificLimited任职地产经纪时,因上司郑小姐放假而接手处理上司的客户,有机会使用上司的电邮信箱和密码。
去年10月被告转职到另一地产公司仲量行任职。今年2月7日,被告的前上司郑小姐怀疑自己的电邮信箱遭入侵,经调查后发现从今年1月起电邮信箱曾有多次被入侵记录,遂于今年2月15日报警。
香港电脑远程遥控
警方接报调查后,发现黑客来源是新加坡一部电脑,估计是同业竞争者的商业间谍所为,遂联络当地警方协助,准备联手抓人。但当地警方调查后得知,该部新加坡电脑是由另一部香港电脑以远程方式遥控的。香港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入侵的来源是被告家中的电脑。
警方设陷阱擒疑犯
警方于是假意发出商业电邮给郑小姐,并在邮件中加入记号,等待被告再度入侵。今年4月25日晚,被告再次用家中电脑入侵,警方在十数分钟内破门拘捕被告。被告共盗取了81封电邮,内容全部为受害公司与客户间的商业秘密。受害公司表示,资料外泄令其他同业竞争者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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