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于9月29日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这个条例共分5章37条,已于2002年8月14日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据报道,新华社今天将全文播发这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