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我国电信资费调整必须严格遵守信息产业部新公布的《电信资费调整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制定或调整非市场调节价的电信业务资费要经资费审议委员会审议,电信业务经营者报送三年财务报表,市话费和移动电话基本资费调整必须公开听证。
首次发文规范资费调整
据信息产业部透露,这是第一次正式发文规范资费调整,并明确“制定或调整非市场调节价的电信业务资费要经资费审议委员会审议,电信业务经营者报送三年财务报表,市话费和移动电话基本资费调整必须公开听证”等重要的事项。有规可循会使资费操作上更规范、公正、公开,更好地维护电信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该《规定》是根据《价格法》和《电信条例》制定的。
调价申请需交三年财务报表
从10月1日起,电信业务经营者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电信业务资费提出调整申请报告时,必须提交以下信息:拟制定或调整电信业务的市场供求情况,最近三年的业务量、用户数,该项电信业务的建设成本、运营成本,以及该项电信业务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对报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测算资料,通信主管部门可以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电信业务经营者还要明确制定或调整资费的依据和理由、制定或调整资费对消费者的影响。
资费调整先过审议关
《规定》指出:制定或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电信业务资费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据悉,信息产业部和通信管理局将建立电信资费审议委员会或其他集体审议方式,负责听取制定或调整电信资费的汇报,咨询有关情况,审议并作出是否制定或调整资费的决策意见。
重大资费调整必须公开听证
规定指出,对于重大的全国性的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市话费、移动电话基本资费)调整,要由信息产业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解决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其他需要审批的重要的全国性电信业务资费,也要采用公告、专家咨询会议等多种方式公开收集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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