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参展商(代理商)展位的楣板文字(独立布展区的主宣传标识)不得使用国外公司及国内外商独资企业的公司名称、司标和品牌,否则一律按国外企业标准收取展位费。
标准展位的展品及装饰物高度不能超过2.5米。独立布展区高度不能超过5.5米,摆放装饰不得超过所批准的面积和区域,超过部分一律视为展场广告,并按规定另加收费。
使用独立布展区的参展商在布展前一个月将布展设计小样及用电计划一式两份交至大会组委会。组委会将按天津的有关规定,会同市消防、公安部门对设计方案及用电计划进行核准后,方可进行施工,用电手续在现场办理。
定于9月11、12日两天布展(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2号)作息时间每日早8:30至下午4:30,12日最晚不超过6:00。如需加班的参展商请于当日事先与国展中心展览部联系,并按规定交纳加班费。
参展人员凭大会发的《准参证》于9月10日到大会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工作证、参展券。
举办技术交流会的参展单位需提前将讲座时间、题目、主讲人、邀请函等材料交到组委会,与会听众由技术交流会主办者邀请和组织,组委会可在展览会现场协助组织展览会观众听课。
9月13日至16日为正式展出时间,展出期间的作息时间每日9:00至下午4:30分,工作人员每日早8:30从展场5号门凭工作证入场。
参展人员及参展展品的保险事宜由各参展商自理。
展品运输:
境内展品由参展商自行运输至展场。境外展品可与天津国际展览中心运输公司联系办理,报关等费用由参展商自理。大会代办提货,运抵展厅,费用由参展商自理,并可免费仓储至展览结束。
联系人(收货人):天津市友谊路32号 邮编:300061
天津国际经济贸易展览中心迟振西先生
电话:(022)28137437 传真:(022)28357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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