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大的几家唱片公司联合起诉美国的几家主要的因特网服务和网络提供商,称美国用户可以通过这几家提供商的路由系统访问中国境内的一家名为Listen4ever.com的网站,并非法下载音乐文件,从而侵犯了这几家唱片公司的版权。曼哈顿联邦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一案件,原告要求法院判处被告阻断美国到Listen4ever.com网站之间的互联网通信。
本案的原告包括:Vivendi Universal下属的UMG唱片公司、索尼公司下属的索尼音乐娱乐公司、贝塔斯曼AG下属的RCA唱片公司和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公司下属的华纳兄弟唱片公司等。被告则是AT&T下属的AT&T宽带服务公司、Cable&Wireless下属的美国Cable&Wireless公司、Sprint公司、世界通信下属的高级网络服务和UUNET技术公司等。
在谈到为什么不直接起诉这家网站的时候,原告代表称,原告对Listen4ever.com网站所知极少,只知道它的服务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可能是位于天津,其界面和网页都是使用英文编写的,提供的也都是英文音乐文件,面向的用户应该是美国用户而不是中国用户,但是对于这个网站具体归何人所有或者属于哪个实体,原告则一无所知。但是原告知道这家网站是通过被告的骨干路由器向美国境内的用户提供下载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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