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经济观察报刊载了《三星斥NESO业界“蟑螂”》,就此事NESO公司发来新闻稿件称《NESO拟状告三星诋毁--三星涉嫌不正当竞争》,北方网IT浪潮以传播讯息为目的转载此文,未必赞同本文观点,以下是该文的全内容:
8月1日,新特丽科技公司北京代表处(NESO)与华博律师事务所共同出席了在京举办的媒体记者联谊餐会,针对记者就日前《经济观察报》题为《显示器价格异样跳水三星斥NESO业界"蟑螂"》的文章提问。
新特丽科技公司北京代表处(NESO)对于记者的提问提出说明:由于三星公司涉嫌在文章中多处恶意诋毁、中伤NESO品牌显示器及新特丽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新特丽公司北京代表处表示已经发出律师函请三星公司澄清事实,否则将诉诸法律,还NESO一个公道。会上,华博律师事务所应记者要求,向记者出示了其委托方新特丽公司北京代表处提请的"律师函",内容要求三星向新特丽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将通过法律手段状告三星,讨回公道。
新特丽公司表示不会发表任何声明,现在只针对诽谤的部分,提出事实反驳这类不实宣传,法律与司法问题则完全交由律师与法院处理,。
新特丽公司表示,至今还不能理解也不愿意相信这样一家在行业内举足轻重的外国大型企业,怎幺可能会做出一系列不负责任、没有法律知识的举措?并希望三星公司在八月五日前尽快澄清,与NESO公司共同努力维护一个干净、公平、合理的商业环境。
此事起因是7月29日发行的《经济观察报》一篇名为《显示器价格异样跳水三星斥NESO业界"蟑螂"》的专访文章,接受采访的对象为"三星显示器北京销售总部产品经理师涛"。文中,三星就目前显示器行业的一些现状发表了厂商看法,新特丽公司认为这些言论严重不符合事实,毫无依据,并且存在恶意诋毁、误导消费者的用意。会上,新特丽公司向与会记者出具了大量事实材料,逐一反驳:
1、对于记者提问:“三星认为:台湾厂商是业界的"蟑螂",不管做哪个产品,哪个产品肯定被打烂”,NESO有何反应?
NESO公司认为这纯属对台湾企业的恶意攻击。台湾厂商在全球IT业的成就有目共睹,祖国海峡两岸在IT领域的合作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也是全球IT业的生产基地和重要支柱,对于国外厂商的任意侮辱令人难以接受。
2、另外有记者提问:“三星认为:珑管降价的唯一原因是以往的暴利”,并请NESO说明时;NESO认为这种无端的指责,如果真是出自三星显示器的产品经理之口,除了会让业界人士不齿外,只能是恶意误导不明消费类产品市场操作的消费者。关于"暴利"的标准,国家有关规定有明确的标准,而三星把NESO由于成本降低而进行的正常降价行为,反推NESO以前是暴利,毫无事实依据。NESO表示新特丽公司一向秉持“薄利多销、合理利润”的经营理念,而此次NESO降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首先从NESO完成在祖国的采购本地化,使成本降低;其次,产量的增加也促使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另外,工艺水平、制造流程的进步也使成本进一步下降。
3、文章中引述:“三星认为:NESO品牌根本就没想做长,等到产品快要进入维修期限的时候,它的钱已经挣够了,可以全身而退了”;
NESO指出,这种缺乏事实根据的诬蔑严重侵害了新特丽公司的商誉。新特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台湾四大集团共同投资组建的实力雄厚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定位于国际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营销,公司的理念之一是"将最优的产品奉献给最广大的消费者",新特丽科技的市场操作是长期的市场行为。
4、文章中引述:“经三星调查,在德国汉诺威展览上根本就没有NESO这个参展商”;NESO认为在没有经过任何核实的情况下,这种故意歪曲性地在媒体上否定事实,恶意攻击,让人难以致信。NESO并且在会中展出所有今年参加德国汉诺威CEBIT展览的所有参展资料、照片、新闻报导与得奖资料,并且公布汉诺威CEBIT官方网站,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网站上查到NESO参展的展位位置、参展情况,以及新品"极光特丽珑显示器"引起业界和消费者广泛好评,皆属于事实。
5、文章中引述:“三星认为:NESO所有的生产线都采用"租用"的方式”;
事实上,新特丽在东莞黄江裕园工业园区拥有42000m2的显示器厂房、2000名以上的员工及每月二十五萬台的產能;足以證明租用的这种不实说法完全是捏造与不实宣传。
6、文章中引述:“三星认为:现在NESO在杭州、广州、西南等地已经出现返修率极高的情况”;NESO公司反驳,在没有实际调查NESO在各地的返修率和不良率的资料,而随意下结论表示NESO在杭州、广州、西南等地返修率极高,缺乏法律依据,已明显造成侵权。事实上NESO一直以来保持着较低的产品返修率和不良率,并在显示领域第一个提出并施行符合国家政策的“三包”服务,这些事实是个别恶意谎言不攻自破的最好证据。
7、文章中引述:“为了降低成本,NESO在生产上采取了偷工减料的做法,其产品质量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NESO则表示通过采用补偿线路、表面处理、电磁波抑制等技术,使公司全线产品通过严格的国家CCC、CCIB、CCEE以及国际环保规范最严格的TCO认证,完全达到国际安全标准,并且具有一系列全新的研发技术,过硬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这种片面之词与事实严重不符。
最后在多位记者要求NESO透露进一步将采取何种行动时,新特丽公司表示,至今还不能理解也不愿意相信这样一家在行业内举足轻重的企业,怎幺可能会做出一系列不负责任、没有法律知识的举措?并希望三星公司在八月五日前尽快澄清,与NESO公司共同努力维护一个干净、公平、合理的商业环境。
新特丽指出,文中引述三星公司的言论,完全没有事实支撑,似乎是在NESO品牌降价之后,恼羞成怒的结果,但是维持高品质的降价动作,最大的获利者是广大的消费者,业内同行怎可因为己身利润受损,就如此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对NESO显示器、新特丽公司甚至整个台湾企业都进行诋毁,侵犯了新特丽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香港新特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委托的华博律师事务所容伟律师指出:此次三星的行为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次事件使纵说纷纭的显示器市场更加热闹,但相信随着消费者的更加成熟和理性消费的回归,消费者将会成为各种产品和市场行为最终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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