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您当前的位置 :北方网 > IT浪潮 > IT业界 > 国际 正文
关键词:

国际电联:各国卫星通信均受国际电联法规保护


http://www.enorth.com.cn  2002-07-12 09:39

  日内瓦消息:国际电信联盟主管卫星通信的空间服务部主任罗杰·史密斯十日在接受中国记者采访时说,国际电信联盟的法规明确规定,任何成员和组织都有义务遵守国际电联的组织法、公约和行政规则的规定,不得对卫星、无线电信号进行有害的干扰,各国的无线电通信均受到国际电信联盟法规的保护。

  史密斯称,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利用何种技术手段,都不能干扰卫星通讯和电视信号。他指出,国际电信联盟一直在致力于彻底清除有害的电信干扰,确保各国和国际间电子通信的畅通和完好,试图利用技术手段干扰电视节目的作法是不允许的。

  拥有一百八十九个成员的国际电信联盟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和扩大成员之间的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设施。

编辑 陆鹏 中国新闻网    
[进入IT论坛]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北方网精彩内容推荐
无标题文档
天津民生资讯
天气交通 天津福彩 每月影讯 二手市场
空气质量 天津股票 广播节目 二手房源
失物招领 股市大擂台 天视节目 每日房价
热点专题
北京奥运圣火传递和谐之旅 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解放思想 干事创业 科学发展 同在一方热土 共建美好家园
2008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 《今日股市观察》视频
北方网网络相声频道在线收听 2008高考招生简章 复习冲刺
天津自然博物馆馆藏精品展示 2008年天津中考问题解答
带你了解08春夏服饰流行趋势 完美塑身 舞动肚皮舞(视频)
C-NCAP碰撞试验—雪佛兰景程 特殊时期善待自己 孕期检查
热点新闻排行 财经 体育 娱乐 汽车 IT 时尚 健康 教育

Copyright (C) 2000-2021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