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讨论之后,《电信服务明码标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终于在5月28日由信息产业部颁布,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信息产业部将着手解决市场上的恶性价格战问题,今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是消除资费争议,规范电信市场秩序。但记者认为,要真正根除恶性价格战依然任重道远。 明码标价将遏制价格战 《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文字(含图表)或语音等方式公开标示电信服务价格,并指出无论是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还是政府定价的电信服务,均应实行明码标价。《规定》还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规定》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效果就是使电信资费的标价规范化、明确化,能大大减少资费争议的发生。当前,电信运营商在提供电信服务时不明确标价的现象确实存在,尤其是一些业务的优惠措施,并不是以价目表、资费手册等方式公开声明,而是通过短消息等办法“暗自”通知。由于没有明码标价,用户对资费情况不太了解,无法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进而容易产生资费争议。据统计,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今年一季度受理的用户申诉案件中,有关资费争议的多达25.53%。这个数字和以往比较,已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现在按照《规定》的要求,所有的电信服务都必须明码标价。在白纸黑字公开告示的情况下,再也不大可能出现用户对资费不明的问题。 其实,《规定》最重要的作用在于约束运营商随意升降价格的不规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过去由于标价不明,运营商制定资费时往往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而在竞争的压力下,它们更容易在不透明的情况下竞相降价,形成恶性价格战。如今实行明码标价,它们就必须严格遵守价格制定的程序,比如报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等制度,并且价格公示之后,运营商的资费还得面向社会。因此,这时电信资费的确定就必须考虑各方面的压力,尤其要面对监管部门的管制和新闻媒体与用户的监督,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运商擅自升降价的行为,实现电信市场的公平竞争。 因此虽然明码标价的作用有限,但它初步解决了价格战的外在表现形式问题,为根除价格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是信息产业部系统治理电信资费混乱的第一步。 根除价格战还得从多方面入手 《规定》的出台,再次将业界的目光引向电信市场的恶性价格战。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战不可避免,在一定的范围内,价格战也有利于竞争,促进企业和产业的良性发展。但是,如果一味地将资费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不顾一切地在价格上做文章,就容易酿成恶性价格战,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对于企业而言,不但影响了企业的效益,还会使得企业把价格战作为遏制竞争对手的“杀手锏”,而不注重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从而削弱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市场而言,本来是一分钱一分货,服务质量与价格成正比,但在价格战的影响下,就会增加市场的低价预期,从而扭曲了价格与价值的关系,造成不健康的供求链;对于用户而言,虽然在短期内用户能从企业的降价中得到好处,但从长远看,企业如果只在价格上下功夫而不关注经营管理,就会降低服务水平,使用户不能享受到物美价廉的服务,正如业内人士所说“付费即负责,免费就免责”;对于产业而言,运营商长期停留在资费竞争的层面上,不但会造成竞争无序,市场混乱,也不利于提高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影响产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国家而言,恶性价格战不但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影响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同时市场的混乱还会带来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恶性价格战已成为我国电信市场的顽疾,必须除之而后快。 如前所述,明码标价固然能对价格战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极为有限,记者认为,要彻底根除,还得从多方面入手。 首先,要深化电信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化的主体。当前我国电信市场价格战的产生有着很深的体制原因,因为都是国有企业,所以它们为了追求市场占有率,往往不计成本地降低价格,有业内人士就曾戏称道:“如果它们都是私营企业,就不会爆发这种恶性的价格战。”此言虽有些夸张,但也或多或少地指明了问题的实质。当然,私有化不是改革的方向,在目前的条件下,有关部门应深化电信企业的体制改革,帮助企业尽快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要丰富完善电信企业的考核体系,综合考虑市场份额、成本、利润、服务和管理等各项指标。这样,电信企业就不会再肆无忌惮打价格战,促使其把竞争的焦点由资费向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转移,而这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要建立市场化的电信价格体系。价格战的出现,也和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电信资费的市场化、价格体系不太完善有关。现在我国电信资费正处于全部由政府定价的模式已经打破,而市场化体系又尚未确立的阶段,过渡期的混乱就为价格战的产生提供了空间。比如信息产业部已经确立了逐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电信资费改革思路,但三者之间的界限并没有明确区分,以致于运营商经常打擦边球,逃避监管。移动双改单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虽然政府部门一直在坚持双向收费,可一些移动运营商总是以“套餐”等优惠措施为名,突破禁区,变相实行单向收费。因此,要制止价格战,必须深化电信资费改革,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化价格体系。 最后,要加强监管。要确保电信市场的有序发展,任何时候都少不了严格的监管,当前价格战愈演愈烈,就和监管不力有一定的关系。比如对于运营商的不规范行为,各地通信监管部门虽采取了监管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多以罚款了事,并且所罚金额较少,均为几万元左右,不足以使运营商伤筋动骨,达不到监管的目的。此外,据记者了解,在有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处罚措施还得不到有效的执行。相反,在美国,虽然也是罚款,可数额巨大,大多为几百万美元,使得运营商心存顾虑,不敢再轻易违规。因此,要使运营商不打价格战,还应加强监管,树立监管的权威,加大处罚的力度,杜绝运营商的不规范行为。 总之,根除价格战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一纸《规定》就能解决。但不管怎样,《规定》的出台表明信息产业部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正在为之努力。另据记者了解,《电信资费管理方法》也正在制订。我们相信以后有关部门定会采取更多更有效的措施来解决价格战问题,确保我国电信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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