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消息,美国著名杂志《新闻周刊》在6月10日出版的一期中刊登了题为“公共的还是私有的?”的文章,文章对互联网资源的性质进行了全面的评述,并对互联网的发展前景进行了乐观的展望。原文大意如下:
这大概是人类的本性:如果你获准长时间使用某样东西,那么你就会开始认为你本来就有权利使用这样东西,你甚至会认为,你拥有这样东西的所有权。以电视广播为例,电视信号的传送要通过电磁波这种介质来进行,波段本来是一种公用的资源,不是由哪家公司或者投资商创造出来的,但电视广播公司使用久了,他们就认为这本来就是他们的资源。
自1996年电视广播公司没有任何代价地赢得了高清晰度电视频段的使用权之后,他们就被告之:原有的波段只能使用到2006年,也就是美国家庭的数字电视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时候。在那以后,电视广播公司就应当将原有的频率将还给公众,但你千万不要天真地以为他们会这样做!电视广播公司们要么会将原有的频率用作电子商务,要么会将这些频率转售给他人,无论怎样,他们都不会交还给公众的。参议员约翰-麦凯恩不无气愤地表示,“西部时代,他们抢劫火车,现在,我们抢劫频谱。”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了互联网资源上,而且这种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互联网已不再象是一个大的、充满生机的、社会创造的资源。类似微软公司这样的企业正在试图为互联网资源强加上他们私有的技术标准,而美国在线这样的公司也正在努力地企图将互联网资源用一堵堵看不见的数字之墙包围起来,将互联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圈成他们的私有财产。对于他们和一些硅谷公司来说,“管制”和“创新”是只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而已。然而事实却是:互联网并不是私营企业发明的,它是由学术机构和政府创造的,是用纳税人的钱创造的,它毫无疑问地应当属于公共财产,没有哪个公司可以将它据为己有。互联网的设计者和最终的使用者是相同的人,他们开发了那些开放式的技术标准,这其中没有任何金钱上的交易,但大多数企业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他们注意到的只是互联网资源是一个可视媒体,具有很好的商业潜力,于是一个名为网景的小公司--而不是那个来自雷德蒙德的庞然大物--便开始将这一资源私有化,他们将政府支持的Mosaic浏览器进行了改进,然后宣称这是一个新的产品。在这以后的故事大家想必都知道了,雷德蒙德的那个怪兽开始反击,开发了IE浏览器,于是与网景公司和接下来的美国在线公司进行了持久的官司之战。他们争夺的只是谁拥有公众财产的使用权而已。互联网只是公有财产被私有化的一个方面,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药品、基因序列等重要的公共资源领域,只是大多数人对此无可奈何而已。(王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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