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媒体报道了国内DVD企业与6C达成协议的消息,报道说经过两年时间的谈判,中国电子音响协会已就DVD播放机专利许可事宜与6C联盟达成共识,并已签订有关协议。但这项协议具体是什么内容,每台DVD播放机须向6C联盟支付多少专利费等问题却并没有明确披露。日前,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在上海对中国电子音响协会进行了采访。 “大市场在我们中国” 在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该协会行业部负责人唐元祥向记者证实:中方的确与6C在4月19日达成协议。所谓6C是指日立制作社、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三菱电机株式会社、时代华纳、东芝株式会社、JVC株式会社等6家国外企业。 记者向唐元祥表示了以下的疑问: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现在行业协会和6C的谈判已经结束了,剩下的是企业和6C直接的具体的事情?目前有30多家中国DVD企业委托中国电子音响协会对专利许可费进行谈判,估计全部签完具体协议要到什么时候? “这要看他们具体的进展情况,进程应该算是比较快的。”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行业部主任唐元祥说。 据了解,目前6C正在分别与委托行业协会谈判的30多家中国DVD企业分别签定专利许可协议,而此前6C给中国企业的专利许可费要价为4美元,唐元祥表示,谈判最终数字略低于这个价格,因为“大市场在我们中国”。 对国内销售影响有限 唐元祥表示,关于DVD专利费用谈判,目前只是和6C达成协议,而接下来还要与3C也就是飞利浦、索尼和先锋公司以及1C(汤姆逊公司),还有MPEG—LA专利收费公司分别进行谈判,这些国外DVD公司索要的专利费为:6C为4美元,3C为5美元,1C为2美元,MPEG—LA为4美元。那么,已经谈成的6C专利费,会不会抬高国内DVD机的价格呢?双方签订协议是不是意味着在国内的DVD和国外的DVD都要加上这一块专利许可费用,对国内的销售有没有影响? 唐元祥表示,与6C谈判对国内销售没什么影响,国内DVD的价格不会因为增加了这块费用而有所上涨。“因为6C主要看重的是国内产品出口这一部分。”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根据协议,6C联盟今年内不会对内销DVD产品收取专利费用,仅收取出口产品的专利费,至于生效日期则暂时没有确定。 业内人士还透露,由于6C联盟与各家企业所签订的合约不尽相同,所以业内对协议内容均三缄其口。这次谈判得以和平落幕,主要由于有信息产业部及中国进出口商会等官方部门介入,而谈判亦只在原则问题上达成协议,细节尚须进一步磋商。 6C的说法 DVD的多事之“春”对于谈判过程和最终达成协议,记者也与6C联盟的代理律师进行了联系。 据记者了解,6C联盟在4月18日给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发了一份传真,表明了6C联盟已经与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达成一个协议,那么现在6C联盟在做什么工作呢?6C的律师表示,他们现在正通过各种渠道和中国企业进行交涉,还没有什么情况可以公告的。 当记者问及6C的律师,对于每一台中国出口销售的DVD机可能会收多少钱的专利费时,该律师表示,他们将按规定收取,规定是4美元就收4美元。早在1999年6C成立之初,就发布了“DVD专利联合许可”声明,声称拥有DVD核心技术的所有权,世界上每个生产DVD的企业都要向他们交纳专利费,对于中国的企业,他们最初的要求是每台DVD征收专利费20美元。去年DVD我国的出口量达到了大约1000万台,如果按照6C的要求,去年中国的DVD企业应缴纳的专利使用费约为2·2亿美元。 年底磋商内销专利费 根据协议,6C联盟今年内不会对内销DVD产品收取专利费用,明年是否收费要在今年底再磋商。至于今年收取出口产品的专利费,虽然具体金额和生效日期尚未落实,但相信不会追溯生效日期以前的费用。 目前国内大部分DVD生产商的技术来自国外厂家,国内生产商与6C联盟内的企业维持着长期合作关系。据透露,专利费用如何收取取决于企业与6C联盟的合作关系,如果公司股东之一是6C联盟的一员,那么该部分专利费有可能得到豁免。如此一来,收取专利费这一问题,将成为外商入股国内企业的一大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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