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赔了本晨报讯一对相见恨晚的网友,谁也没料到会因股债纠纷对簿公堂。日前,虹口法院判决被告将未还的余款归还讨债人。 2000年10月初,46岁的山西女子沈某在网上聊天室内结识了比自己小14岁的上海网友范某。10天后,两人在沪同居。范称自己是专职炒股手,如沈借钱给他,无论股票行情盈亏如何,都会给沈8%的利息。 此后沈回山西筹钱。2000年末2001年初,沈通过当地银行分5次将26.2万元打入范的帐户。2001年春节后,沈与丈夫离婚,毅然来沪与范公开同居。 然而没过多久,两人产生矛盾,沈离开范,并向范索要26.2万元。但范在还了38160元后,便拒绝归还,气愤不已的沈一纸诉状将范告上了法庭。可范在审理中辩称,26.2万元是沈送给他的。 法官审理后认为,沈说通过银行分5次划入范卡内的26.2万元是借款,但其拿不出借据;而范说这笔钱是沈赠予他的,又不能证明双方有赠与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至于沈要求范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因该笔钱款不是借款不予支持。日前,虹口法院判决范返还沈余下的22万余元。(赵红李闻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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